第十二科五無量想,說明五種無量想。
復有五無量想。謂有情界無量想、世界無量想、法界無量想、所調伏界無量想、調伏方便界無量想。
還有五種無量想,包括:有情界無量想、世界無量想、法界無量想、所調伏界無量想、調伏方便界無量想。有情是無量的,有情有二隻腳的,有無足的,或多足的,有胎、卵、溼、化生各式各樣的有情,有人天、地獄、餓鬼、畜生等,是無量無邊的。世間也是無量無邊的,有東西南北上下左右,十方世界無量無邊,名言的境界無量無邊,因此法界也是無量無邊的。佛與菩薩所調伏的眾生界,有鈍根的、有利根的,各式各樣及各方面善根不同的有情,因此所調伏界有無量無邊;能調伏的方法也有不同,若所調伏的是聲聞人,就要用聲聞的法去度化,獨覺根性就用獨覺的教法度化,是菩薩根性就用菩薩的法度化,所以能調伏的方便界也是無量無邊的。這在〈菩薩地〉會詳細分別。
《披》復有五無量想等者:此五無量,如菩薩地廣辯應知。(陵本四十六卷十五頁3715)
這五種無量想,如〈菩薩地〉卷46,1541頁起有詳細說明,應該知道。
巳十三、真實義隨至
第十三科真實義隨至,說明真實義遍隨至無量法中。
復有真實義隨至。謂於一切無量法中遍隨至真如及於彼智。
又有真實義隨至,是指在一切無量的法,如五蘊、十八界、十二處各式各樣的法中,都有真如在裡面,隨法到哪裡,真如就到那裡,及能體證真如的智慧。真如就是真實不改變,也就是一切法的空性,一切法不論如何變化就是不真實的,都是空無所有的,《法華經》說「一切諸法,空無所有,無有常住,亦無起滅,是名智者所親近處」。
《披》復有真實義隨至等者:此中真如,謂七真如。一、流轉真如,二、實相真如,三、唯識真如,四、安立真如,五、邪行真如,六、清淨真如,七、正行真如。此七真如,遍滿一切無量法中,名遍隨至。能緣真如無漏智見,於一切法如理思惟,名於彼智。
這其中的真如,是指七真如。七種真如遍滿一切法中。
一、流轉真如,一切行無先後性,流轉就是流動轉變;真就不是假,如就是不變。一切有為法從過去、現在、未來不斷流動轉變,這是諸有為法的實在相狀。眾生受煩惱的驅使造作一切行業,流轉生死,而真如之體,本無動搖,然也不妨隨緣轉變,所以說:一切行無先後性,名為流轉真如。無先後性,是指於一切行業,不離真如之理性。若隨相而言,生死流轉並不是以自在等為因,即由分別、依他之因緣而起,此乃真實不虛。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能遠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
二、實相真如:又名相真如,無虛妄相,故名實相。指於一切法上之人法二無我所顯之實相,這是諸法的實在相狀,稱為相真如。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能斷除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再現行。
三、唯識真如:識,以了別為性。一切法是唯識所現,不離識,識所變,而此識之實性即真如之理,這是諸法的實在相狀,稱唯識真如。若隨相而言,指無漏唯識之觀智。思惟諸法唯識之性,能如實了知,心雜染故眾生雜染,心清淨故眾生清淨。一切法是唯識所現的,這件事情也是真實的,稱為唯識真如。又萬法唯心造,三界唯心,萬法唯識,這件事是不可改變,稱為唯識真如。
四、安立真如:安立,是建立的意思。指佛所說一切眾生色身業行有為之法,迷真逐妄,受生死苦,苦的實性就是真如,是名安立真如。若隨相而言,乃我、我所之所執處,指器世間、眾生世間。思惟苦聖諦,能如實了知,苦真實是苦。
五、邪行真如:就是集諦。集諦是佛所說一切煩惱妄惑邪行之法,煩惱妄惑邪行這些的實性就是真如,是名邪行真如。若隨相而言,為苦因之渴愛。思惟集諦,能了知煩惱應該斷除。
六、清淨真如:就是滅諦。清淨,是不垢不染之義。指佛所說涅槃清淨寂滅之理,本無染污,是名清淨真如。乃煩惱、所知二障永滅之畢竟清淨。思惟滅諦,能好樂修學聖道,證得滅聖諦。
七、正行真如:就是道諦。指佛所說一切道品正行之法,皆依真如理體而立,是名正行真如。這是苦滅之道,如八正道等。思惟道諦,能令通達滅苦之道進而證得滅諦。
這七種真如,是不可改變的事實,遍在一切法中,因此名遍至,而出世間無分別正智,能緣遍至真如,因此名隨至,總稱真實義隨至智。
巳十四、不思議威德勝解等
第十四科不思議威德勝解等,說明不思議威德勝解等之體相。
復有不思議威德勝解、無障礙智、三十二大士夫相、八十種隨形相、四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拔除習氣、一切種妙智等。
又有不思議威德勝解,〈菩薩地〉卷37〈5威力品〉說:諸佛菩薩威力有三種:一、聖威力,指佛菩薩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事成,如六神通等威力;二、法威力,指六波羅蜜等殊勝法有廣大果有大勝利;三、俱生威力,指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德資糧,證得俱生甚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諸佛菩薩威力勝解所成,具有廣大的勝解,名不思議威德勝解。
無障礙智,指佛具有於一切所知無礙無障智。這種無障礙智能於一切界:世界、有情界;於一切事:有為事、無為事;於一切品:有為無為二事的自相展轉種類差別、共相差別、因果差別、界趣差別、善不善無記等差別;於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智無礙轉,名一切智;又有無滯智,暫作意時,遍於一切法無礙速疾無滯智轉,不由數數作意思惟,依一作意能普遍了知一切法。
佛有三十二大士夫相、八十種隨形好、四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拔除習氣、一切種妙智等。這是形容佛的功德。以下是三十二大士夫相:
一者、具大丈夫足善安住等案地相。是大丈夫大丈夫相。
二者、於雙足下,現千輻輪;轂輞眾相,無不圓滿。雙腳下有法輪的相。
三者、具大丈夫纖長指相。手指是很細長的。
四者、足跟趺長。足跟很長,身高很高。
五者、手足細軟。手足細長柔軟。
六者、手足網縵。手是密合,不像凡夫的手是有漏。
七者、立手摩膝。手過膝。
八者、瑿泥耶腨。鹿王其身毛種種異色、光潤、鮮明,腨膝傭纖端正,因此引鹿王腨譬喻佛的小腿肚非常傭纖端正。
九者、身不僂曲。身體挺直不駝背彎曲。
十者、勢峰藏密。馬王陰部隱藏相。
十一者、身相圓滿。如諾瞿陀(梵語樹名,無節、縱廣,此樹端正慵直圓滿可愛,可蔭覆五百車乘,其種子小於芥子)。
十二者、常光一尋,一丈一外都可以看到他的光明。
十三者、身毛上分,佛的身毛是往上的。
十四者、身諸毛孔,一一毛生,如紺青色;螺文右旋。
十五者、身皮金色。身體的皮膚如金色
十六者、身皮細滑,塵垢不著。
十七者、於其身上,兩手、兩足、兩肩、及項、七處皆滿。
十八者、其身上半,如師子王。
十九者、肩善圓滿。肩膀寬厚圓滿。
二十者、髆間充實。肩胛骨充實。
二十一者、身份洪直。身體寬洪廣大挺直。
二十二者、具四十齒,皆悉齊平。有四十齒,都是整齊平順。
二十三者、其齒無隙。齒縫沒有間隙。
二十四者、其齒鮮白。牙齒色澤鮮白。
二十五者、頷如師子。下額如獅子寬大。
二十六者、其舌廣薄,若從口出,普覆面輪、及髮邊際。
二十七者、於諸味中,得最上味。於各種味覺中,所得的是最上味。
二十八者、得大梵音,言詞哀雅,能悅眾意;譬若羯羅頻迦之音。其聲雷震,猶如天鼓。
二十九者、其目紺青。眼目是深青而含赤的紺青顏色。
三十者、睫如牛王。睫毛如牛王的長睫毛。
三十一者、其頂上現烏瑟膩沙。佛之頂骨隆起自然成髻形,肉髻團圓,當中湧起,高顯端嚴,猶如天蓋。
三十二者、眉間毫相,其色光白,螺文右旋。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相。
八十隨好:謂兩手足,具二十指,及以節爪,并皆殊妙,是即名為二十隨好。兩手、兩足、表裏八處,手四、足四、并皆殊妙,是即名為八種隨好。兩踝、膝、股、六處殊妙。是即名為六種隨好。兩臂、肘、腕、六處殊妙,是即名為六種隨好。腰、縫殊妙,各一隨好。兩核殊妙,為二隨好。陰藏殊妙,為一隨好。兩臀殊妙,為二隨好。臗臚臍三,并皆殊妙,各一隨好。兩脅、腋、乳、并皆殊妙,為六隨好。腹、胸、項、脊、各一隨好。如是所說,除頸已上,於下身分,六十隨好。上下齒鬘,并皆殊妙,為二隨好。𪙫齶殊妙,為一隨好。兩脣眷屬,并皆殊妙,為二隨好。頤善圓滿,為一隨好。兩頰圓滿,善安其所,為二隨好。兩目眷屬,并皆殊妙,為二隨好。兩眉殊妙,為二隨好。其鼻二孔,并皆殊妙,為二隨好。其額殊妙,為一隨好。角鬢兩耳,并皆殊妙,為四隨好。頭髮殊妙,為一隨好。如是所說,從頸已上,二十隨好。前有六十,後有二十,總合說為八十隨好。八十種隨行好就是,佛脖子有二十種隨行好,脖子以下有六十隨行好,這是細部的部分也很圓滿,這是形容佛的相好。
如來有四種一切相清淨:
一、一切種所依清淨:是指一切煩惱品,麤重並諸習氣,於自所依無餘永滅。所依止的身心都是很清淨的。
二、一切種所緣清淨:所緣慮的境界都是清淨的,幻化或顯現的都能隨他心自在轉,稱為一切種所緣清淨。
三、一切種心清淨:如來的心永遠沒有煩惱的種子,稱為一切種心清淨。
四、一切種智清淨:如來的智慧是沒有障礙,所認識的境界都能夠通達,稱為一切種智清淨。
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四、根勝劣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
〈補充〉如來所有四無畏文:「如契經說,應知其相。謂諸如來,於其四處,在大眾中,而自稱歎。謂所知障,永解脫故;於一切種一切法中,現等正覺;不共聲聞。是第一處。諸煩惱障、永解脫故;證得永盡;共諸聲聞。是第二處。為求解脫諸有情類,超過眾苦,說出離道。是第三處。即於能出道得為礙,說諸障法,應當遠離。是第四處。如來既於如是四處,如其實義,自稱歎已;次後他於自所稱歎前之二處,所有相違身語意業,而興謗難。復於後二自稱歎處,所有相違前後乖反墮非理相而興謗難。謂於世間有眼見者,無眼見者,有他心智者,無他心智者,如來於此自稱歎處能為對治諸謗難中,都不見有如實因相。由是因緣,於此四處,能自了知;坦然無畏,心無怯劣,無所疑慮,都無驚懼。」
如來所有四無畏的文句內容如《契經》所說,應當了知其相狀。四無所畏指諸佛如來,於其四處,在大眾中,而自己稱揚讚歎。自己於所知障,永遠解脫了,於一切種一切法中,現等正覺,不共聲聞,這是第一處。諸煩惱障、永遠解脫,證得煩惱永盡,共諸聲聞,是第二處;為求解脫諸有情類,超過生死眾苦,說出離生死之道,是第三處;即於能出離道得為礙,說諸障礙法,應當遠離,是第四處。如來既於如是四處,如其真實的義理,自稱歎已;次後於自所稱歎前之二處,所有相違身語意業,而發起毀謗難問,復於後二自稱歎處,所有相違前後乖反墮非理相而發起毀謗難問。於世間有眼見者,無眼見者,有他心智者,無他心智者,如來於此自稱歎處能為對治的諸多毀謗難問中,都不見有如實因相。由是因緣,於此四處,能自了知;坦然無畏,心心裡沒有怯弱下劣,沒有懷疑顧慮,都無驚慌恐懼。
〈補充〉「三念住,如契經說,應知其相。謂諸如來,於其長夜,有如是欲:如何當令諸有情類,於我善說法毘柰耶,無倒行中,如實隨住。如是長夜欲樂法主,化御眾時,若所希欲,或遂不遂;不生雜染。由三念住,略所顯故。此三念住,復由三眾差別建立。云何三眾?若彼一切,一向正行;是第一眾。若彼一切,一向邪行;是第二眾。若彼眾中,一分正行,一分邪行;是第三眾。」
三念住要略而言,是指佛對於三類的眾生,都不會生起雜染心。一、對於一向正行,就是修得很好的,於如法的弟子不會生起貪心。二、一向邪行,對一向邪惡的弟子不會生起瞋心。三、是中等的,有時修正行,有時修邪行,對這樣的眾生不會起癡心;對這三類的眾生都不生起貪瞋癡。約所度化的眾生來說,佛都是很公正的,如其所需來度化眾生,不會有雜染心,這是三念住。
〈補充〉:如來三不護文:
「如契經說,應知其相。謂諸如來,以要言之,於一切種鄙惡所作覆藏永斷,由三不護之所顯示。諸阿羅漢,由忘念故,於時時間,片有無記鄙惡所作。如來於此,一切一切,皆無所有。是故如來,於諸弟子,如所立要,即如自性,切切誡勗,顯顯呵擯;時復現行率爾敦逼。於諸弟子,無所防慮。所謂勿彼共住多時,知我所行三業不淨;因於前事,意懷不悅,由斯不順,乃事乖違;或面譏我;或向他說。」
三不護要略而言,是指佛的身語意三業,不用保護也不會有過失。凡夫如果沒有故意保護就會出錯。聲聞弟子也是,像目犍連尊者,五百世都當猴子,當他聽到音樂時,會有像猴子一樣想跳的習氣。佛一切習氣淨除無餘,身口意三業不用保護也是清淨。如來也有無忘失法,於任何事情,都不會忘記。能常常記得若事若處,這件事情這個地方,若如若時有所為作,如來即於此事此處,此如、此時皆正隨念,是名如來無忘失法。於所作的事情,如是如是作的,什麼時間作的,怎麼作的,在什麼地方作的都不會忘記。佛已經永遠拔除煩惱的習氣,聲聞還有餘習,佛沒有了。而且具一切種妙智,對於一切法都有通達的智慧。在一切法當中,具有無錯謬的智慧,稱為一切種妙智。
第二科結攝,結語所攝。
如是諸句,略唯二句。謂聲聞乘中所說句,及大乘中所說句。
如上所說的種種句,要略可歸納為二句。即聲聞乘中所說的有十三句,大乘裡面所說的有十四句。
《披》復有不思議威德勝解無障礙智等者:已入大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行境界,最極甚深,名不思議。諸佛菩薩威力自在,最極廣大,是名威德。廣大阿世耶、廣普阿世耶二平等解,是名勝解。如顯揚論說。(顯揚三卷九頁)於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是名無障礙智。如菩薩地菩提品釋。(陵本三十八卷一頁3099)三十二大士夫相,乃至一切種妙智,皆如菩薩地建立品釋。(陵本四十九卷七頁3928)此大乘中,除前已說,諸餘所未說句,皆應廣說,故於最後,更置等言。
已見到第一義諦證入初地以上的菩薩們,及諸如來所緣慮的境界,是最極甚深的,名為不思議。諸佛菩薩的聖威力、法威力、俱生威力自在、而且最極廣大,是名威德。
阿世耶就是意樂、願望的意思,有廣大的願望普度眾生。廣大阿世耶與廣普阿世耶的不同是:廣大阿世耶是指已通達自己與他人都是平等,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一切法四相都不可得,可是菩薩還是發廣大願,度一切眾生,使令有情得到解脫,這種清淨的意樂,知道眾生不可得,還要來度眾生,稱為廣大阿世耶,是一種廣的大願力。廣普阿世耶,是通達生死流轉,與涅槃寂滅平等無二,生死轉流是不可得,涅槃也是不可得的,但是菩薩還是有大悲心,不住生死、不入涅槃,不是真實的入涅槃,就如前面說的「還」,是權時還,示現入涅槃,由於有清淨的大悲心,還要在生死中度眾生,但不會執著生死的境界,這就是廣普阿世耶,廣普的願,是指了知生死與涅槃平等平等,還是要度眾生的廣大願力。
於這二種平等理解是名勝解,一種是對眾生的勝解,一種是對生死及涅槃的勝解,這二種勝解都是不可思議的,如《顯揚聖教論》卷3,9頁所說。於一切界:世界、有情界,於一切事:有為事、無為事,於一切黑品、白品、上中下品:有為、無為二事的自相展轉種類差別、共相差別、因果差別、界趣差別、善不善無記等差別,於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智無礙轉,菩薩的智慧都沒有障礙,都能夠通達,稱為無障礙智。如〈菩薩地‧菩提品〉卷38,1256頁所解釋。
三十二大士夫相,乃至一切種妙智,在〈菩薩地〉卷49,1632頁還會詳細解釋。大乘裡面除了前面已說種種的句,其他還沒有說的都應該詳細的分別,所以放在最後才說,如一切種妙智等,大乘佛法的內容還有很多要說的,所以最後再加一個等字。
寅二、迷惑
第二科迷惑,說明迷惑的內容。
云何迷惑?謂四顛倒。一、於無常計常顛倒,二、於苦計樂顛倒,三、於不淨計淨顛倒,四、於無我計我顛倒。
什麼是迷惑?是指常樂我淨四種顛倒。不能契入事理真相之誤謬見解,稱為顛倒,有四種:即「執無常為常、執苦為樂、執不淨為淨、執無我為我」。廣出於各宗經論。依《俱舍論》說,邊見中唯取常見,名為常倒;見取見中計取樂、淨,名為樂倒、淨倒;有身見中唯取我見,名為我倒。此四倒有時節、相、處所之別。即︰常倒是將無常之時計為常,故為時節而立;我倒是將無我計為我,故由相而立;淨、樂倒是將不淨處與苦處計為淨與樂,故由處所而立。
寅三、戲論
第三科戲論,說明戲論的內容。
什麼是戲論?是指一切煩惱,及夾雜煩惱的五蘊。一切煩惱能引無義,不能引義稱為戲論。煩惱對自己沒有義利,不能引發有利益的事,所以一切煩惱都是戲論。五蘊由煩惱戲論而來,又為煩惱戲論的所依及所緣,因此也是戲論。
《披》云何戲論等者:此中煩惱戲論所生,及彼諸蘊亦為戲論之所依緣,由是因緣,皆名戲論。
這其中的煩惱是戲論所產生的,戲論是由於不如理作意所產生的。有情的色受想行識,是戲論所依止處,也為其所緣慮的境界。依止色受想行識,生出煩惱,又因煩惱感得下一生的色受想行識,又再衍生無量煩惱。由此因緣,身心境界,凡有煩惱在一起,都稱為戲論。
寅四、住
第四科住,有執著的意思,有情的識住的處所。
云何住?謂四識住,或七識住。
什麼是住?是指識住著在色受想行蘊,稱為四識住,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4所說。或者七識住,如〈意地〉卷3所說七種識歡喜安住的地方:
一、是身異想異,指人界、六欲天及色界初禪天除劫初時,此處之有情身相、容貌皆異,苦樂、不苦不樂之想各也有差別,所以稱身異、想異。初禪天於劫初時,有情身相、容貌,苦樂、不苦不樂之想是沒有差別的,所以說色界初禪天除劫初。
二、是有色有情身異想一,色界初禪之劫初時,梵眾天等都自想為大梵王所生,大梵王也想此諸梵眾皆我所生,同執一因無別想,所以說想一;然而大梵王身量高廣,容貌、威德、言語、光明、衣冠等,一一異於梵眾,所以說身異。
三、是有色有情身一想異,為色界第二禪。此中有情身相、容貌無異,樂與非苦樂二想交參,稱身一想異。二禪天的人,果報身體與光明是一樣的,想法不同,因為壞劫來之前,初禪天的人都到二禪天去了,剛來者擔心會不會被火燒到,已來久住者則告知不會,這是第一種思想的差異。第二種想差異是有些人雖然是二禪天的人,但是不喜歡二禪喜的湧動,就想退出二禪的喜,入三禪的近分定而捨二禪喜的湧動,於三禪近分定久之又想二禪的喜,所以又由三禪近分捨回到二禪的根本喜,這是對現況不滿意,想退或進一點,在想法的差別身一想異的第三識住。
四、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第三禪天,果報的想是在所有的定中最快樂的,通身都是快樂的,果報的想樂都是一樣的,果報的身體與光明也是一樣的,這是第四種識住身一想一。
五、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心裡喜歡緣慮無盡無邊的空,是第五種識住。
六、識無邊處,棄捨了空,緣慮無量無邊的識,是第六種識喜歡住的地方。
七、無所有處,又觀想盡虛空、遍法界的識也是無所有的,是第七種識喜歡住的地方。
《披》云何住等者:此中四識住,如決擇分釋。(陵本五十四卷一頁4282)七識住,如七種佛教所應知處釋。(陵本十四卷二十三頁1266)
四識住,如意地 (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4,1766頁所解釋。七識住,如七種佛教所應知處解釋。在〈聞所成地〉卷14,532頁還會說。
寅五、真實
第五科真實,說明真實的法義。
什麼是真實? 真就是真實不虛,如就是如如不動。真實不變的法性,稱為真如。前面說過有七種真如。四聖諦就是聖人所通達的四種真理,包括苦聖諦、集聖諦、滅聖諦、道聖諦。諦是真實不顛倒的,這種境界只有聖人才能如實了知及如實觀見。
寅六、淨
第六科淨,說明三種清淨性。
云何淨?謂三清淨性。一、自體清淨性,二、境界清淨性,三、分位清淨性。
什麼是淨?是指有三種清淨性:
一、自體清淨性,是指法本身就是清淨的,包括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或法界。這些不同的異名,都是清淨的意思。法本身就是一種清淨的境界,稱為自體清淨性。其實也就是空性。一切法不論行者有沒有證悟,它都是空的,凡所有相都是虛妄,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自體清淨性,就是一切法真實不變的本性。
二、境界清淨性,就是所謂的大乘妙正法教。根據大乘的佛法,思惟觀察,修毗鉢舍那,就可以證得清淨的真如,能使內心清淨斷除煩惱。依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淨緣故,不是遍計所執自性、也不是依他起自性,是最清淨法界等流性故。
三、分位清淨性,是《攝大乘論》說的離垢清淨及得此道清淨,離垢清淨就是滅諦,得此道清淨就是道諦。得此道清淨是方法,如三十七菩提分法等道諦。所有使令行者修行成就的方法,都可以稱為得此道清淨。離垢清淨是指:眾生自性清淨心體,即此真如,遠離煩惱所知障垢,即由如是清淨真如,顯示成就諸佛。
《披》謂三清淨性等者:攝大乘論說:有四清淨法。一者、自性清淨,謂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二者、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淨,謂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淨,謂諸大乘妙正法教。(攝論二卷九頁)今說三種,隨應準釋。自體清淨性,即彼自性清淨。境界清淨性,即彼生此境清淨。分位清淨性,即彼離垢清淨及得此道清淨應知。
《攝大乘論》說有四種清淨法。
一、自性清淨,是指1. 真如,真如指性無變故,是一切法平等共相。即由此故,聖教中說一切有情有如來藏;2. 空,於依他起上遍計所執永無所顯真實理性;3.實際,真故名實,究竟名際;3. 無相,永離一切色等相;4. 言勝義,殊勝的聖智所證得的境界;5. 法界,是一切清淨法的因。以上五種都是清淨的異名,眾生真如心體性本清淨,無所染礙因此名自性清淨。
二、離垢清淨,眾生自性清淨心體,即此真如,遠離煩惱所知障垢,稱為離垢清淨。
三、得此道清淨,指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得此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的通道,通道就是方法,它也是清淨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就是因的意思。
四、生此境清淨,指諸大乘妙正法教。修習觀行以大乘的經律論為所緣,可以使令內心清淨。
《攝大乘論》卷2,9頁所說的自體清淨性、境界清淨性、及分位清淨性,隨所相應可以準照那裡的說法來解釋。自體清淨性,就是《攝大乘論》所說自性清淨。境界清淨性,就是大乘妙正法教,就是大乘的佛法,也就是《攝大乘論》所說的生此境清淨。分位清淨性也就是離垢清淨及得此道清淨。離垢清淨是果,得此道清淨就是修行的三十七道品,一個階段一個階段的清淨,行者修到什麼程度,離垢清淨度也不同。初果不及二果那麼清淨,二果不及三果清淨,三果不及四果清淨,稱為分位清淨性。三清淨性就是《攝大乘論》的四清淨性。
印順法師的《攝大乘論講記》 (連結:四種清淨補充)
寅七、妙
第七科妙,說明妙的法義。
云何妙?謂佛法僧寶名最微妙,墮最第一施設中故。
什麼是妙?指佛法僧三寶名最微妙,是佛教於名言安立法中最殊勝的三種施設,可以說佛教就是佛、法、僧三寶,有佛教的地方就有三寶。對一個佛教徒而言,歸依三寶是最初,也是最終的一件事情。佛.法.僧三種為何稱為寶?據《究竟一乘寶性論》卷2〈4 僧寶品〉說:「真寶世希有,明淨及勢力,能莊嚴世間,最上不變等。」依六種相似相對法故,佛法眾僧說名為寶。一、世間難得,無善眾生百千萬劫不能得故,此真實寶世間希有故;二、無垢,以離一切有漏諸行極明淨故;三、威德具六神通,威德自在有勢力;四、莊嚴世間,以能莊嚴出世間法故,也能莊嚴世間;五、勝妙,是出世法極最上故;六、不可改異,因為證得無漏,世間八法不能傾動,恒不變故。如世間七珍具有這六相,佛.法.僧三種也是,因此都名為寶。關於三寶的種類、體性、名義、廢立、差別、妨難,可以參考窺基大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6所說,或《究竟一乘寶性論》,或《釋氏要覽》卷2所說。
寅八、寂靜
第八科寂靜,說明寂靜。
云何寂靜?謂從善法欲,乃至一切菩提分法,及所得果,皆名寂靜。
什麼是寂靜?是指從善法欲,修五戒十善、修戒定慧、乃至三十七菩提分法,能令覺悟的這些方法,及所得的果,包括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初地、十地乃至無上菩提等,也就是所成就的離垢清淨,都稱為寂靜。善法欲是有想要出家、或者想要修學佛法的願望、想要斷除煩惱的願力。五戒十善乃至一切菩提分法等戒定慧三學是斷除煩惱的方法,所證的果位已部分或全分斷除煩惱,從最初到最後都是為了遠離煩惱的動盪散亂,令內心寂靜,因此都可以說是寂靜。
寅九、性
第九科性,諸法的體相。
云何性?謂諸法體相。若自相、若共相、若假立相、若因相、若果相等。
什麼是性?是指諸法,就是世間法、出世間法,一切有為法、無為法,一切法本身的體性、相貌,都可以名之為性。包括自相、共相、假立相、因相、果相等的體性。
一般常說性,這裡介紹的都是相。性與相到底一不一樣?性通常是指體性,不變而絕對真實的本體,或者事物的自體稱為性。如果說將這件事變成一個人的個性,就不容易改變了。例如常常發脾氣,發脾氣就變成一種習性。但如能常常對治,不使令成為性,就可以改變。相就是相狀。相狀是有差別、有變化現象。這二種有時可以說一樣,有時並不一樣。
一、在《大智度論》中說性與相無異。說性就是說相;說相就是說性。唯識學也是這樣,遍計所執相也說是遍計所執性。說性也說相,這二法是一樣的。依他起性;依他起相。還有圓成實相;圓成實性。性與相是沒有差別的。譬如:火性就說熱相;說熱相就是在說火性。所以性相有時可以互用。有時說諸法實相就是表示諸法實性。有時說真如、空、實際,都是一樣的,不同的相狀,但是它的體性是一樣的。在此情況性與相無異。
二、有時性相是有差別的,有性不一定有相。如無色界的眾生,有無色的果報體(受想行蘊),可是沒有相,因為無色看不到。有時候遠遠有一隻牛,但是被樹叢遮住了,不能說牠沒有。障礙故或者太遠,幻化的幻術所遮,或者吃了藥,或者眼睛有病,明明有這一件事,可是沒有相,這是性相的差別。有性不一定有相,有相可以說一定有性。又如,佛弟子們持的是釋迦牟尼佛制定的戒,這是所持戒的性。出家持戒是以釋迦牟尼佛的戒為體性,則外所顯的相貌就是剃髮染衣,別於一般俗人。這性相有內外、遠近等等差別。這一切法本身的相貌,可以稱為體性。
自相,是自法不同於它法的相貌,如說色,色就是以質礙為相,心是以了別為相。自法的相與他法不一樣稱為自相。
共相,是諸法共同有的相貌。如說這一切有為法,色受想行識都以無常為共相,此法他法共同的相貌稱為共相。
假立相,是假名安立的相,相是內心的名言,依據名言所安立的相,不是有一個實體性的。如第六意識想一朵蓮花,心裡就會現出一朵蓮花,是一種假安立相,並不是外面真實有一朵蓮花,這就是假立相。
因相,若是造了一種業力,能夠感果,這件事情就有因相了。如造了善業,就知道將來會得到樂果,因此可說:善業就是得到樂果的因相。
果相,果的相貌,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離繫果,這些都是果的相貌。如得到人天的果,這也是一種果相。諸法的體性有這麼多的相貌。
如〈思所成地〉卷16思擇所知中說善思擇所觀察義,指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法了知無相。所觀有法有五種:自相有法、共相有法、假相有法、因相有法、果相有法。自相有法包括勝義相有、相狀相有、現在相有三種;共相有法包括種類共相、成所作共相、一切行共相、一切有漏共相、一切法共相五種;假相有法,是指若於是處,略有六種言論生起,此處名假相有法;因相有法包括可愛因、不可愛因、長養因、流轉因、還滅因五種;果相有法指從彼五因,若生若得若成若辦若轉,名果相有法,由五種因成辦五種果。詳細內容可以參考卷16所說。
《披》若自相若共相等者:諸法體相,若有若無,應正觀察自相乃至果相,是名五種所觀有法。思所成地一一別釋應知。(陵本十六卷一頁1365)復有所餘所觀無法,故於此後,更置等言。
諸法的體相是有?是無?應該要正確的觀察它的自相、共相、假立相、因相和果相,這稱為五種所觀的有法。在〈思所成地〉卷16,571頁還會詳細的解釋。還有其餘所觀的無法,因此於此後,加上一個「等」字。
第十科道理,說明此處道理所指內容。
云何道理?謂諸緣起及四道理。
什麼是道理?是指各種緣起及四種道理。道理,道是一個通道,可以從這裡到那裡。理,一切法都有理,理由事顯,事依理成。有事有理,因緣所生法的事有各式各樣的理,理要有一個通道去彰顯,佛法提出來十二緣起和四種道理。
十二緣起,是指無明緣行乃到生緣老死。前一支引生後一支,後一支再引發後後一支,無明緣行,行再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這稱為緣起的道理。如果通達十二緣起,就能知道無我的道理。佛說無我,有情的生命體只有惑業苦,只是這三法在那裡流轉,就是因煩惱而造業,然後得到果報體。這裡面沒有一個作者、受者,沒有凡夫所執著的:有一個人在那裡造業,有一個人在受苦;如果覺得很快樂,只是一種樂受,並不是「我」有樂受,或者樂受就是我,但是凡夫會執著,我有樂受,或者樂受是我。佛法說,這只是緣起,只是五蘊的一種受。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只是這種道理而已,裡面沒有愚癡者所執著的我是受者,或者我是作者。但誰在造業?只是思心所發動要去造業,造業之後就招感果報。只要通達了十二緣起以後,就會知道無我的道理。
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一切法都是觀待而有。觀待諸因諸緣勢力生起諸蘊;觀待名句文身施設諸蘊,生起及施設都是觀待而有的,稱為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每一法有每一法的作用,如眼能見色,耳能聞聲乃至意能了法,這是作用道理。又如地以堅為相,是地的作用,水能漂等,也是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是以聖教量、比量、與現量,三種量來證明所說的道理是真實的。聖教量是佛開示的道理,比量是比較推論而來的,雖然沒有去做某件事,但可以由推理知道。如說:有情的貪欲多,就可以推理了知這類貪欲多的有情一定很苦,這是比量。現量就是現前看到這類有情現在就在受苦,這就是現量,如此稱為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是指法性如是,不用再想了,如說山是高的,水是溼的,火是熱的,風是動的,這些事情,本來就這樣,不用去問山為什麼是高的,水為什麼是溼的,這些事情不要再想了,因為本來就是這樣。本來如是稱為法爾道理。由四種道理可以通達諸因諸緣的種種法相。事依理立,理由事顯,每一種因緣法都有它的理,根據相,可以通達它的道理。
《披》云何道理等者:十二有支,名諸緣起。唯前前支引後後支,無有作者及與受者,是名緣起道理。四道理者,謂觀待道理等。聲聞地中別釋其相。(陵本二十五卷九頁2105)
十二有支,名諸緣起。只有前支引後一支,往前類推,就是前前支引後後支。無明緣行,無明在行的前面,它引發出行,行緣識,行在識的前面,這樣相對稱為前前支,識又引發名色,這是展轉由前前支引後後支。在生命體裡面並沒有愚癡者所虛妄執著的:有一個人造業,只是心在造業而已;也沒有一個人在那裡吃苦,僅是五蘊身心的受而已。這一念分別心,所得的感受就是自己的果報,並不是如所執著的:有一個我,在那裡受報受苦。事實上,那只是遍計所執的感受及分別。一般人都認為有我在那裡輪轉生死,佛法說無我,只是惑業苦在那裡輪轉,透過觀十二緣起的道理,就可以通達無我的道理。
四種道理的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在〈聲聞地〉卷25,868~870頁還會再說。
寅十一、假施設
第十一科假施設,指假名安立的一切法。
云何假施設?謂於唯法假立補特伽羅,及於唯相假立諸法。
什麼是假施設?是指唯是法假立的補特伽羅,及於唯是相假立的諸法。
世間凡夫以及聖教,都說過有我有法,但所說的我、法都不過是假名施設安立的名相,並沒有實在的體性。假有二種:
一、無體隨情假,多分世間.外道所執,雖然沒有如他們所執著的我法,隨執著心緣,也名我法,因此說為假。
二、有體施設假,聖教所說,雖有法體而非我法。本體無名強名我法,不稱法體,聖教隨緣施設,因此說為假。
於唯法假立補特伽羅:緣起諸法本是離名言的,唯是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稱為「唯法」。聖教於離名言之緣起諸法,假說有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是有情或我的不同名稱,雖然只有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只是惑業苦,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只是這些法的輪轉而已,在色受想行識的和合體,為了溝通方便,用假名來安立說這是人,這是天,這是某甲,這是某乙,有情都是假安立的,雖有法體並沒有真實我的體性,因此說於唯法假立補特伽羅。
於唯相假立諸法:有情依內識等所變現種種我相、法相,如前文所說自相、共相、假立相、因相、果相等,聖教依名句文身假安立成有為、無為諸法。種種意識所緣種種我相、法相等,是內識等所變現,本是離名言的,稱為「唯相」。於此「唯相」假名安立成有為、無為諸法,名於唯相假立諸法。〈決擇‧菩薩地〉卷72說有相諸行,當言假有,因為唯於相中假施設故。〈決擇‧菩薩地〉卷75又說:一切法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因為若是本假施設句,即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若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即是究竟種種遍計言辭所說,不成實故,非是有為,說無為,也是一樣。
總而言之依緣起諸法假安立有情,或依種種法相安立有為、無為諸法,都是假名施設,沒有真實的我的自體與法的自體。
寅十二、現觀
第十二科現觀,以無漏慧親切的、清晰的、現量的證得四聖諦。
云何現觀?謂六種現觀。如有尋有伺地已說。
什麼是現觀?六種現觀如前面〈有尋有伺地〉卷10已說,在卷10只列出名字,詳細內容如〈決擇‧菩薩地〉卷71,2198頁所說。
《披》謂六種現觀等者:有尋有伺地中唯列其名。(陵本十卷十九頁832)決擇分中正廣分別應知。(陵本七十一卷二頁5515)
六種現觀,在〈有尋有伺地〉卷10,345頁只列出其名稱。在〈決擇‧菩薩地〉卷71,2198頁中詳細說明,六種現觀二十二種分別。
六種現觀的名義是:
一、思現觀,為凡夫有漏的現觀。由思所成慧能決定明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行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道理不為外道所轉。佛法的思想很堅固了,就能成就思現觀。
二、信現觀,通於凡聖,緣三寶境成就上品世間、出世間的清淨信心。
三、戒現觀,於證得現觀智諦現觀即根本無分別智後,能成就聖所愛身語業,終不再故意起心斷除畜生的生命、不與而取、習欲邪行、知而妄語、飲酒等諸放逸處。
四、現觀智諦現觀,以無漏慧親切的、清晰的、現量的證得四聖諦。證得四聖諦後,終不再依諸妄見而有所作、於自所證有所疑惑、於諸生處有所貪染、於現行世相計為清淨、誹謗聲聞獨覺大乘、作惡趣業、造五無間罪、生第八有。
五、現觀邊智諦現觀,成就現觀智諦現觀以後所得的後得智,此後得智能夠作種種的分別,分別出世間的真如,或分別世間的種種法相。成就後得智後,終不為他人所詰問而生怖畏之心。
六、究竟現觀,指阿羅漢證得盡智、無生智,能將愛見煩惱究竟斷除,從此終不犯於五處(故殺生、不與取、行非梵行習淫欲法、知而妄語、儲蓄受用諸妙資具),稱為究竟現觀。
六種現觀即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及究竟現觀。
以上將第一個頌:「句迷惑戲論,住真實淨妙,寂靜性道理,假施設現觀。」說完了。
子二、第二頌攝2 丑一、標
第二科第二頌攝,想差別施設建立相的第二個頌,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來。
復次,嗢柁南曰:
方所位分別 作執持增減 冥言所覺上 遠離轉藏護
其次,偈頌說:第一是方所、第二是位、第三是分別、第四是作、第五是執持、第六是增、第七是減、第八是冥、第九是言、第十是所覺、第十一是上、第十二是遠離、第十三是轉、第十四是藏護。增與減合在一起說,共十三科。這段偈頌只有二十個字,可是它的範圍內容很廣,主要是說明色受想行識五蘊及染淨諸法。
丑二、釋13 寅一、方所
第二科釋,解釋,分十三科;第一科方所,即地方與處所。
云何方所?謂色蘊。
什麼是方所?方位處所,指色蘊具有方位處所。《瑜伽論記》卷24說:諸色具有二種特色,因此名方。一依色轉,方位依色法而安立;二據所,色法占有處所。《雜集論述記》卷1說:方所,是指現前處所。一切現前有處所色,三界九地、有漏、無漏、若定、若散、若根、若境、若假、若實所有眾色皆名方所。
《披》方所謂色蘊者:由諸色蘊有其方所示現義故。
內外色蘊有其方向處所,又有顯形表色能表示顯現出來,因此說方所是指色蘊。
寅二、位
第二科位,說明位,顯示受蘊的狀態。
云何位?謂受蘊。
什麼是位?位是一種狀態,是指受蘊的分位。受是領納之義,指六根取六塵生六識,而有六受和合積聚,因此名受蘊。約受的性質分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三種分位,一般凡夫於樂受滅時,有和合欲;於苦受生時,有乖離欲;於不苦不樂受,沒有和合及乖離欲。約相應識區分:前五識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三受,第六意識還有憂、喜二受,總有五受。關於受的分類,有各種說法。據《雜阿含經》卷17記載,受有:一受、二受、三受、四受、五受、六受、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無量受等。三界中有情的受蘊有前生後生,或前後剎那分位變化差別,因此說位謂受蘊。
《披》位謂受蘊者:由苦、樂等受前後分位變異故。
由於有情的苦、樂等受,有前後分位的變化差異,因此受蘊說名位。
寅三、分別
第三科分別,說明想蘊的分別。
云何分別?謂想蘊。
什麼是分別?是指想蘊。想有依名言取相的功能,〈聲聞地〉卷27說:想蘊,是指有相想、無相想、狹小想、廣大想、無量想、無諸所有無所有處想。〈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3說:想蘊差別有五種。一由事故、二由相故、三由顛倒故、四由無顛倒故、五由分別故。其中五種想分別相,是指一境界分別、二領納分別、三假設分別、四虛妄分別、五實義分別。若於境界取隨味相,名境界分別;執取境界所生諸受,名領納分別;若於自他取如是名、如是類、如是姓等種種世俗言說相,名假設分別;於諸境界取顛倒相,名虛妄分別;於諸境界取無倒相,名實義分別。由此可知分別指想蘊的意義。
《披》分別謂想蘊者:由想能了有相、無相,或小、或大、或無量等差別故。
想是一種分別,為什麼能分別?因為名為先故想,想為先故說。種種的分別,必須要有知識,知識就是一大堆的名言。如世間人學科學的知識,醫學的知識,若是佛法就是要學佛法的正見,有了知見才能夠分別,才能夠分析、觀察,這都是想的功能。想能了別,這是有體相的法?或是沒有體相的法?如說遍計執是沒有體也沒有相;依他起是有相有體,有如幻的假體,有如幻的幻相;圓成實是無相,是有體。這些都是由想來了別。或者說這是小的?大的?欲界的想可說它是小想;色界它所緣很廣大,是大想;無色界中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是無量想,所以它有小想、大想、有無量想。欲界、色界、無色界這些都是思想上的分別,這是一種知識,一種智慧。若沒有學習就沒辦法分別,沒有辦法想。來到佛門,不學習佛法,沒有正見就無法分別決擇,別人隨便一句話就將自己帶走了。所以一定要學習才有分別的能力,而且要善分別,當然最後還要入根本無分別智不做分別想,超越這些分別。
寅四、作
第四科作,說明行蘊的造作。
云何作?謂行蘊。
什麼是作?作可說為意志,或造作,名為行蘊。五蘊中行蘊的範圍很廣,心所法中除了受蘊、想蘊以外,其餘思等49種心所法,及24種心不相應行法都屬於行蘊所攝。此處以造作思為行蘊的代表。〈聲聞地〉卷27說:行蘊,是指六思身,包括眼觸所生思、耳鼻舌身意觸所生思;復有所餘除受及想,諸心法等總名行蘊。〈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3說:行自性指依眼等六觸所生性。又此行相由五種類令心造作:一為境隨與,思心所有令心隨順參與所緣境的功能;二為彼合會,思心所有令心生起與可意境合會的功能;三為彼別離,思心所有令心生起與不可意境別離的功能;四能發雜染業,思心所有令心發起煩惱的功能;五令心自在轉,思心所有令心自在轉的功能。又此行的相狀要略而言有三種:一者善行、二不善行、三無記行;又一切行皆造作相。由此可知此處所說作謂行蘊的意義。
《披》作謂行蘊者:於行蘊中,思為最勝。今此偏說,謂思名作,由思能作善、染等差別故。
於行蘊中,思心所是最為殊勝。此處偏就行蘊中最殊勝的思心所,說思就是造作,因為思心所能使令有情造作善業、不善業,或者是非善非不善的無記業,也能策動行者修學聖道等,這都是思的功能,所有思心所的意志在推動的,都屬行蘊。
有人這樣分別,受:是有情的感情、覺受,比如看到此人就很歡喜,就執著此人很好,這就是一種感受,一種感情。想:是一種知識,因為必須要有很多的名言,才能夠想,想是知識、智慧。行:是內心的意志,決定要做什麼?要怎麼樣做?這些都是意志,都是思心所的造作。
寅五、執持
第五科執持,說明識蘊的作用。
云何執持?謂識蘊。
什麼是執持?是指識蘊。〈聲聞地〉卷27說:識蘊是指心意識,或眼識等六識身,總名識蘊。〈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3說:「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因為由阿賴耶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末那名意,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為性;餘識名識,謂於境界了別為相。」於諸識中以阿賴耶識一類相續,執持義最強,有情由阿賴耶識執持故,所依久住。若阿賴耶識不執持根身,則應同死屍,不久爛壞。
《披》執持謂識蘊者:於識蘊中,阿賴耶識最勝。今此偏說,謂阿賴耶識名為執持,由阿賴耶識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於識蘊中,阿賴耶識最為殊勝。此處偏指阿賴耶識而說,阿賴耶識名為執持,因為阿賴耶識能夠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爛壞故。前六轉識造的善業或惡業,一動念就熏習成種子,攝藏在阿賴耶識中,直到因緣成熟,種子才生現行得到果報。除了攝藏種子,阿賴耶識也執持色根,只要阿賴耶識還在,色身就能相續,它能使有情的色根不會爛壞。
四種食中的識食是指阿賴耶識,人死時最後離開的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很忠誠,凡作過的一定留下痕跡,雖然沒有人看到,但自己所做的功德、所造的惡業都留下記錄,沒有人能夠不承認阿賴耶識的記錄。如果所造的是善業,將來得的就是樂果,造了惡業將來就得苦果,阿賴耶識有執持的功能,所以說執持是指識蘊。
寅六、增減2 卯一、舉增
第六科增減,說明增減,分二科;第一科舉增,舉出增加的內容。
云何增?謂有二種。一、煩惱增,二、業增。
什麼是增? 增是增長增加,有二種。一是煩惱增加;一是業增加。煩惱增,有的地方稱為隨增,隨順增長力量,每起一次煩惱,就會在阿賴耶識中,熏習這一類的煩惱使它加強,例如發一次脾氣,瞋心就變大,常常貪心,貪心就增大,這是煩惱增。業也是一樣,若常常造善業,善業會增強;常熏習佛法,則隨順無漏聖道的種子也會增強;常去做五欲的事情,則隨順欲界流轉的業種子也會增強。做得太多了,時間久了這類業就會增強。
卯二、例減
第二科例減,例舉減的情形。
如增有二種,當知減亦爾。
什麼是減?減也是一樣,是煩惱減或是業減。用禪定或聖道的力量制伏、斷除煩惱,或是在還沒有得禪定前,透過如理作意,也能調伏煩惱使煩惱慢慢減少,煩惱減少稱為減。業也會減少,不好的業,因為能如理作意,就能減少惡業生起的因緣,如果懶惰懈怠,可能會增加惡業的力量,善業就減少了,這也是減。
寅七、冥
第七科冥,冥是黑暗,這不是指沒有日、月、燈光的黑暗,是指有情內心的煩惱,稱為無明。
云何冥?謂無明及疑。
什麼是冥?冥是黑暗義,是指有情內心的無明及疑,這二種煩惱讓內心沒有光明,障礙智慧。不明白諸法的實相,稱為無明。無明有二種最為嚴重:我執無明及法執無明,若於離五蘊或即五蘊執著有我,名我執無明,由此生起種種的愛見煩惱;若執著一切法是真實的,名法執無明,障礙有情不能斷除所知障,不能成就一切種智。可知無明是一種黑暗,能障礙智慧光明及聖道果等。
疑,是疑惑,《成唯識論》卷6說: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是指有疑惑的煩惱時內心對於四諦的道理猶豫不決,由此障礙善法不能生起,所以說疑是一種黑暗,能障礙善法。
俗話說:惟上智與下愚不移。有些事情智慧很高的人不會被動搖,智慧很低的人,要他怎麼樣做他會聽從去做,不生疑惑。但大多數人都是猶豫不決,雖有一點智慧,但並不高,反而易生疑惑。譬如讀佛學院的學生常疑惑:我到底能不能讀下去?如果自信不足而生懷疑就會障礙自己。但是,於事有疑惑也可說是有智慧在揀擇,只是自己的智慧不能立即解決問題,所以會產生猶豫不決而懷疑。譬如靜坐很久都沒有進歩,會開始懷疑自己:到底要不要再靜坐?此時,應該想辦法找出問題及解決問題。
總之,疑是一種黑暗,能障礙善法,障礙自己的智慧;或者對別人有懷疑,不相信對方,就會破壞彼此的感情,障礙人際關係。無明與疑,這二種都是黑暗。
寅八、言
第八科言,說明言的內容。
云何言?謂諸如來十二分教,說名為言。
什麼是言?是指如來的十二分教,說名為言。佛的聖教依文體與內容類別為十二種,稱為十二分教,或譯為十二部經、十二分聖教。〈聲聞地〉卷25,803頁中說到,十二分教包括契經、應誦、記別、重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其中契經、應誦、記別、重頌、自說、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等十種屬於經、因緣屬於律、論議屬於論,要略歸納起來是經律論三種。
第九科所覺,說明所覺的法義。
云何所覺?謂彼彼言音所說之義,名為所覺。
什麼是所覺?語言文字是能詮的,覺是所詮的。彼彼言音是十二分教,十二分教中所說的道理,稱為所覺。
寅十、上
第十科上,說明上的內容。
云何上?謂四沙門果。
什麼是上?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稱為上。超越凡夫,在凡夫之上,所以稱為上。得到真正的上人法,就是聖道。有時說禪定是上人法,但這裡指的是聖道,證得聖道才可以稱為上人。一般會聽到有人說那是我的上人,或某某大師。事實上:上人就是聖人的意思,大師是對佛的尊稱。現代用來對人的尊稱,這是隨順通俗的用法。
寅十一、遠離
第十一科遠離,說明遠離的五種。
云何遠離?謂五種遠離。一、惡行遠離,二、欲遠離,三、資具遠離,四、憒鬧遠離,五、煩惱遠離。
什麼是遠離?是指五種遠離,包括:一、惡行遠離,二、欲遠離,三、資具遠離,四、憒鬧遠離,五、煩惱遠離。
《披》謂五種遠離等者:受律儀戒,遠離十種不善業道,是名惡行遠離。修習梵行,遠離婬欲貪故,名欲遠離。成就杜多功德,遠離受用資具貪故,名資具遠離。住遠離處,獨一無侶,是名憒鬧遠離。解脫三界一切煩惱,是名煩惱遠離。
修行需有五種遠離:
一、惡行遠離:受律儀戒,如五戒、八關齋戒、出家戒,若能持守就能遠離身三、口四、意三等十種不善業道,稱為惡行遠離。
二、欲遠離:修習清淨的梵行,修習禪定使令行者遠離婬欲的貪愛,稱為欲遠離。
三、資具遠離:成就杜多功德,杜多功德就是頭陀行,修頭陀行可以遠離受用資具貪,資具包括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一般所謂的不貪不是說要受用最差的,而是好壞皆可,用完就算了,不會執著妙好的境界。頭陀行所受用的是特別的下劣,有十二種功德,這在〈聲聞地〉卷25,879頁會說到。頭陀行有常期乞食、次第乞食、但一座食、先止後食、但持三衣、但持毳衣、持糞掃衣、住阿練若、常居樹下、常居迥露、常住塚間、常期端坐、處如常座等十三種行持。行者常常都是在樹下居住的;或在露地,沒有樹的空地處端坐;只有一坐食,坐下去吃完為止,不會離坐還在那裡吃;穿的衣服也是最差的,衣服只有三衣等,諸如這一類的苦行都是頭陀行。如果修這類很簡樸的頭陀行,就是資具遠離了,這需要有定慧支持,否則受不了。清苦單薄的生活資具太苦了,不是普通人能修的。
四、憒鬧遠離:是指身體應住在寂靜的地方。人與人如果思想不同,又不喜歡寂靜,即使二人在一起也很憒鬧,因為所求不同。若與人同住時,彼此都是向道心強,則容易和合而不會有憒鬧。再者,住處雖然遠離憒鬧,內心如果有很多煩惱也是很難修行。
五、煩惱遠離:指依止奢摩他修毗鉢舍那,解脫三界的愛見煩惱,名煩惱遠離。
這五種遠離彼此互相關聯,惡行遠離必須持戒;依止持戒修定慧,可以離欲;依止離欲,在資具上不會執著,就可以做到資具遠離;而這一些遠離都要在遠離憒鬧的地方修;在遠離憒鬧處修止觀斷除三界的愛見煩惱,就能成就煩惱遠離。
寅十二、轉
第十二科轉,說明流轉。
云何轉?謂三界、五趣。
什麼是轉?轉是流轉,指凡夫在欲界、色界、無色界、地獄、餓鬼、畜生、人天的三界五趣中輪轉。
有個故事:有一個人與他太太感情很好,他太太死了以後,他非常的傷心,很多年都不能放下很難過。他去請問一位阿羅漢說:「能不能告訴我,我太太在哪裡?」阿羅漢說:「你的太太已經變成甲蟲了,就在你家旁邊那一堆糞便裡。」阿羅漢接著現神通給他看,讓他太太與他說話,可是他太太看到他,卻沒什麼反應,也都忘記了,而且對他說:「我沒空與你說話,我要和我的先生去推糞了」。有這次的經驗,從此以後也就放下了。
眾生在三界五道中轉來轉去,恩恩怨怨增長種種煩惱,都因為不了解我法二空的道理。若親屬尋思太重,要常常作此如實觀:自己的身體是地水火風組成的而已,不是真實有我。此四大如果識不執持它時,會像草木一樣,沒有覺知。人死了以後,雖還有眼睛,但眼睛不能看;活著時也是一樣,假如修了無色界定,沒有色身,就能不執著,也不被障礙,知到色身不真實,是自己執著而有,應該要常用佛法的道理,來斷除自己的煩惱,解脫三界繫縛,否則就是在三界五趣裡不斷的輪迴,於其中生起種種的愛憎雜染,沒完沒了,這就是流轉的相貌。
第三科藏護,說明藏護的相貌。
云何藏護?謂追戀過去,希慕未來,耽著現在。
什麼是藏護?攝受藏護,是指我、我所愛,包括自體愛及境界愛,都稱為攝受藏護。攝受藏護的相狀包括:一、追戀過去,對過去的境界,過去的我或我所,追憶懷念;二、希慕未來,希望未來有更好的身體,或更好的境界出現;三、耽著現在,於現在如果很滿足,就繼續耽著,不能提起無我、無我所的道念。
《披》云何藏護等者:當知藏護,即是貪之異名。異門分說:藏者,謂於內所攝自體中愛故。護者,謂於他相續中愛故。(陵本八十四卷十六頁6401)今於此中,三世分別,隨應當知。
應當知道藏護,是貪的不同名稱。〈攝異門分〉說:藏,是指對於自己的生命體有愛著。護,是指對於別人的身體有愛著,認為那是我的。這裡用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時間來分別,對我及我所擁有的境界,有愛著,稱為藏護。如〈攝異門分〉卷84,2526頁所說。
佛世時有一個公案:有個商人看到迦旃延尊者非常的莊嚴,皮膚很漂亮,心想:若他是我的太太不知有多好。當他對阿羅漢有這樣不淨想時,就變成女人,因此不能再住在家中,只好離開家。她離家後,與其他商人到別的地方去,又與另外一個男人結婚。他之前與妻子生了二個女兒,轉女根結婚後,又生了二個兒子。過了幾年,有一天家鄉來了一些商人,他就向商人說:「我本來是某某地方的男人,因為對聖者起不淨的念頭,所以我男轉女根,變成女的,我要向迦旃延尊者懺悔。」商人就去找迦旃延尊者到她家來接受他懺悔,此人經懺悔後又變回男人。他一生轉根二次,轉根以後就去修行了。修行期間,有同梵行者會問他,「你比較喜歡與太太生的二個女兒?還是與先生生的二個兒子?」剛開始他會回答我比較喜歡那二個兒子。可是久了他很難過,因為常常有人來問他過去的事情,讓他覺得很不好意思。這一生受了做男人的痛苦,也受了做女人的痛苦,真是太苦了。於是就努力修行,證得阿羅漢果。後來有人再問他:「你比較喜歡女兒?還是二個兒子?」他就說:「我現在已不執著了。」有人就去問佛:「他現在的回答為什麼變這樣了?」佛陀說他真實證得阿羅漢。因為阿羅漢真實知道:有情只是如幻的色受想行識,沒有我。
凡夫在還沒證果以前,會有愛煩惱及見煩惱,於世間恩愛不能棄捨。但愛見煩惱斷除以後,這些境界再也不能動搖,不再執著了。若心裡還有欣厭對立想,於週邊人事還有種種的執著,那是因為還有愛見煩惱,有虛妄分別,不知諸法的真實相,如果是阿羅漢,一切時住最上捨,就不會有這些愛憎的問題。
子三、第三頌攝2 丑一、標列
第三科第三頌攝,說明第三個偈頌,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復次,嗢柁南曰:
思擇與現行 睡眠及相屬 諸相攝相應 說任持次第
其次,偈頌說:第一思擇,第二現行,第三睡眠,第四相屬,第五相攝,第六相應,第七說,第八任持,第九次第,以下要解釋九種名相,
丑二、隨釋9 寅一、思擇3 卯一、徵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九科;第一科思擇,說明思擇,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思擇?
什麼稱為思惟簡擇?聽聞佛法以後,還要思惟簡擇,才能深入法義。
卯二、列2 辰一、句差別思擇
第二科列,列出來,分二科;第一科句差別思擇,在佛法裡面用問答的方式,決擇諸法的性相稱為論。在論裡面一定會有這樣的體材,以一句乃至無事句的問話及回答來解決問題,使行者能通達法相,稱為句差別思擇。
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
思擇裡面有二種方式,一種是用句差別,來思惟簡擇佛法,它有幾個形式:一行,是總說的,它有分別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還有一種「如是句」,加上一行合說有六句。
《披》謂一行至無事句者:此中一行,即問論法。謂以一法與餘法一一互相問已,除此法,更以第二法與餘法互問,如是一一問一切法。順前句者,謂於諸法中隨取二法更互相問,依止前法以答所問。順後句者,謂即二法展轉相問,依止後法以答所問。四句者,謂於所問,作四句答。無事句者,謂如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闕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著,彼計我非色非非色。此第四句,即無事句,唯由異句異文而起執故。如是等類,皆應例知。
一、此處所說「一行」就是問答,用問答的方式,來討論佛法的道理。是用一個法與其它的法,一一互相問。如說無常是苦?無常是空?無常是無我?與其它的法一個一個互相問,之後再用第二個法與其它的法互相問,如說:苦是空嗎?苦是無我嗎?苦是無常嗎?這樣以每一個法次第的問其他的一切法,是名一行。
二、順前句者,是指於諸法中隨取二法互問,以範圍較小的法問範圍較大的法,依止前法,以回答所問,稱為順前句。例如:A的範圍比較小,B的範圍較大,用A與B互問,回答時,若A一定是B ,若B 不一定是A;又如問:諸貪皆愛耶?諸愛亦貪耶?答:諸貪皆愛,有愛非貪。這稱為順前句。
三、順後句者,二法展轉互問,以範圍較大的法問範圍較小的法,依止後法,以回答所問,稱為順後句。例如:A的範圍比較大,B的範圍較小,用A與B互問,回答時,若B一定是A,A不一定是B;又如問:若無常是苦耶?設苦是無常耶?答:諸苦皆無常,有無常非苦謂道諦。這稱為順後句。
四、四句者,有時二法的範圍不一定,互有寬狹,於所問應作四句答。例如:A欲界繫受:繫屬於欲界的受(苦樂憂喜捨);B色界繫受:繫屬於色界的受(喜樂捨)。
問:「若成就A亦成就B耶?設成就B亦成就A耶?」
第一句回答:「成就A非B」成就欲界受不是色界受,是生欲界未得色界定的人都是欲界受。
第二句回答:「成就B非A」全部都是色界受,是指生到色界天的人,全部都是色界受。
第三句回答「成就A亦B」。有欲界受也有色界受,是指此有情在欲界受生,由修行得到色界禪定了,因此有欲界受也有色界受。
第四句回答:「非A非B」。沒有欲界受,也沒有色界受,是指 (一)生到無色界天去。(二)生到三界中所作已辦,是已成就阿羅漢,一切時住最上捨,所以不屬於欲界受也不屬於色界受。(三)住出世間道,與無分別智相應時。包括初果、二果、三果、四果,聖人進入現觀智諦現觀時,是無分別智相應,這時沒有欲界受也沒有色界受,是離繫受相應的。(四)滅盡定,前七轉識的受想都滅除了,因此沒有欲界受也沒有色界受。
因為二法有寬有狹,要將問題說明白,就要用四句來回答。
五、無事句者,若所問不如理,根本就是沒有體相的事情。所回答是:不爾,稱為無事句、也名遮止句。如計命即是身者,執著命就是身的外道,外道執著我是色,其餘四蘊是我所;若計命異於身者,執著命不同於身的外道,執著我是非色,即執無色為我,執色或餘無色蘊以為我所;若計我俱遍,若是執著我俱足遍滿色法及非色法,無二無闕者,我與色法及非色法無二,沒有不同,沒有缺少色法及非色法,這類外道總執我也是色也是非色。據《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00說:這類外道由於各別分別諸蘊不得實我,猶如各別分別甘酢醎辛苦淡,無總相實有一味可得,於是於諸蘊起一想已,總執為我;外道所執的我以色無色為性,因此說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
若為對治第三種總於五蘊起一我想的過失,就在於這種執五蘊為我的義理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著,用不同文字來表達說:我不可說決定亦有色亦無色,所以說我是非色非非色。這第四句除了文句不同,沒有其他內容,稱為無事句,諸如此類可由推理了知。《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200說:「第四句即遮第三無別依見。彼作是念:我雖實有而不可說定亦有色亦無色」,因為他們看見實我若定亦有色亦無色,都有過失,因此說:「此我非有色非無色。」
再以符號說明:A:身,B:非身,命:是我的異名。
外道問:命是色(A)耶?命非色(B)耶?
答:
1. 命是A(計命是身者,外道執色為我,執餘四蘊以為我所)
2. 命是B(計命非身者,外道執無色為我,執色或餘無色蘊以為我所)
3. 命是亦A亦B(計命亦身亦非身者,外道執色無色為我。如諦語外道等,總於五蘊起一我想)
4. 命非A非B(計命非身非非身,即遮第三無別依見,外道作是念:我雖實有而不可說決定說為亦有色亦無色)
第四句,名無事句,也稱為遮止句,全部用非將它遮止了。第四句的無事句與第三句文不同義同,所回答的話裡面沒有意義,只是用不同的名相來生起種種執著,因此稱為無事句。
六、述可句,以範圍相同的二法互問,回答:如是,名述可句、也名如是句。例如問:煖所緣境即頂所緣耶?頂所緣境即煖所緣耶?答:如是,因為聲聞的煖位與頂位行者都是以四諦為所緣。
在本論,還會有很多的順後句,順前句,及四句等。論師說完一大段道理以後,會再用這種方式將問題釐清。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學習用四句分別將事情說清楚。例如:身體好的人一定是意志堅強的人嗎?意志堅強的人一定是身體好的人嗎?這應該用四句辨明,因為每個人不一樣。回答是:1. 有人身體強,可是意志弱;2. 有人意志弱,身體強;3. 有人身體強,意志也很強;4. 除了以上,有人身體弱意志也弱。生活裡可以學習這樣思惟簡擇,思惟的範圍可以很廣很週遍。
辰二、義差別思擇4 巳一、有色無色等
第二科義差別思擇,義是佛法的道理,它有各種名相,如說有色法、無色法,它是名,名所詮的就是義,所要表達的道理需要依各種名相思惟簡擇,稱為義差別思擇,分四科;第一科有色無色等,這裡面分了七十一種法相。
復有有色法、無色法、有見法、無見法、有對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為法、有諍法、無諍法、有味著法、無味著法、依耽嗜法、依出離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繫屬法、無繫屬法、內法、外法、麤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近法、有所緣法、無所緣法、相應法、不相應法、有行法、無行法、有依法、無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異熟法、非異熟法、有因法、非有因法、有果法、非有果法、有異熟法、非有異熟法、有執受法、無執受法、大種造法、非大種造法、同分法、彼同分法、有上法、無上法,又有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欲繫法、色繫法、無色繫法、學法、無學法、非學非無學法、見所斷法、修所斷法、無斷法。
又有有色法、無色法、乃至無斷法,共有七十一種法,七十一種法的法相的道理,要略的簡擇出來,如下:
一、有色法:是由地水火風組成有質礙的法,包括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十色處就是眼耳鼻舌身,還有色聲香味觸,這是十種有質礙的色法。法處所攝色,本論卷3說包括律儀所攝色、不律儀所攝色、三摩地所行色;《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說包括極略色、極迥色、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定自在所生色。
二、無色法:指沒有色法自相的法,就是心法,色法以外的法都可以稱為無色法。在唯識學裡面有五法: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和無為法。色法以外的法都可以稱為無色法。
三、有見法:可以看得到的法,比如說顯色、形色、表色。青黃赤白、光影明暗、雲煙塵霧,這些都是明顯可以看到的顯色。形色就是長短方圓、高低粗細、正、不正。表色是指身體的動作,屈伸取捨,彎腰或者打呵欠或者是拿東西等。這些都是眼根所取的境界,眼識所緣的地方。
四、無見法:看不到的法,顯色等色法以外的,聲香味觸都看不到,心心所也是看不到,名無見法。
五、有對法:對就是有質礙或有拘礙的意思,占據空間,障礙其它的色法,能被外緣觸壞,是五淨色根所取的,或者是五識所緣的。根據〈攝決擇分〉的解釋。有對法有三種:
1. 障礙有對:十種色法:五根與五境,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都是有質礙的色法,如手礙手,石礙石,二物不能同時於同處生,稱為障礙有對。
2. 境界有對:十八界中六根界、六識界的十二界及法界一分與其相應之心所,為各自之色境等所拘礙,而不轉於他境。如眼根只能取色,耳根只能取聲,意根只能取法,不同的根在不同的境界上被拘礙了,稱為境界有對。
3. 所緣有對:是指心心所法,十八界中唯七心界及法界中諸心所法,依仗所緣境界而生,心心所為所緣的境界所拘礙而生,境為強緣才能生起,因此名有對。《雜集論》舉出一個例子,例如所緣慮的事情,引起瞋心,就被這件事拘礙住了,這就是所緣有對。
六、無對法:與有對法相違反,名無對法。無對為無障礙之意,相對於障礙有對,意處、法處無障礙,因此名為無對。
七、有漏法:漏就是有煩惱的流露,它的範圍可以包括五種。
1. 事:就是因緣所生法的事,指看不見的眼耳鼻舌身五淨色根,以及它所依止的外觀的扶根塵,色聲香味觸外五塵,及諸染污心心所、善、無記心心所等。這些都是屬於有漏法。這些因緣所生法的事情,由於它與以下隨眠、相應、所緣、生起四種相應,所以稱為有漏。
2. 隨眠:煩惱的種子還沒有斷時,它與有情的五淨色根,五種扶根塵和外五塵,及三性心心所相應時,五根五塵及三性心心所,就稱為有漏法。
3. 相應:染污的心心所由與煩惱相應,因此說名有漏法。
4. 所緣:若現在諸事,若依清淨色識現量所行,若有漏五根所生,增上所起五塵,如是一切由煩惱所緣故,名為有漏。
5. 由生起:指煩惱種子還沒有永斷,隨順煩惱境現在前故,於彼現起不如理作意故,由此因緣諸所有法正生、已生或復當生,如是一切由生起故說名有漏。又從一切不善煩惱諸異熟果及異熟果增上所引外事生起,如是一切,也由生起故說名有漏。又由無記色無色繫一切煩惱於彼續生,彼所續生也由生起,說名有漏。
八、無漏法:無漏法有五個範圍:
1. 於一切善無記心心所,以及其所依根,所緣境,無煩惱現行時。
2. 煩惱種子斷除的時候,是無漏法。已永斷見修所斷一切煩惱之阿羅漢身中所有諸善、及一分無記造色、若諸無記法、若世間善諸心心所,名無漏法。
3. 諸法斷滅,一切染污心心所不運轉,說名無漏。由染污心心所不轉,顯了涅槃,即此涅槃說名無漏。
4. 見道斷,見所斷斷對治故,自性解脫故,說名無漏。一切見道證出世間無分別智時是屬無漏法。
5. 修道斷,出世間一切修道斷及無學道,二果、三果、以及四果阿羅漢,證入出世間無分別智時,也是無漏法。
九、有為法:有二種解釋:
第一種解釋:根據〈決擇分〉的解釋,由五相建立有為諸法:
1. 後際未生故,未來還沒有生起。
2. 前際已滅,過去已經滅了。
3. 中際自相安住故,現在自相安住。
4. 因緣相續故,現在的種子。
5. 果相續故,現在的現行法。
要略而言:即現在的種子及所生現行,稱為有為法。因為阿賴耶識變現一切諸法,現在一剎那的依他起法,都稱為有為法,包括根身器界,如《攝大乘論》說的十一種識。為什麼說後際未生?前際已滅?以唯識學的角度,過未無、現在有。過去已過去,未來還沒有,只有現在有,認為現在是實有,過未是沒有的。
第二種解釋:玅境長老提出來的解釋。通於三世的說法。通常說,一件事如果有過去未來現在,有因緣果報在那裡流轉相續,有所造作的法,就說它是有為法了,這是通於一般的說法,上一種說法是依唯識學的角度。
十、無為法:就是涅槃。涅槃沒有造作、無生無滅,所以說是無為法。
十一、有諍法:諍就是煩惱,有諍法就是五取蘊。色受想行識是依止煩惱而來的,又依止五蘊引發出煩惱,因此五取蘊稱為有諍法。
十二、無諍法:就是色受想行識沒有執著的情況,阿羅漢無漏的五無取蘊就是無諍法,他的五無取蘊不會再引生起煩惱了。
十三、有味著法:有味著法也是說五取蘊。凡夫喜樂愛著五取蘊,五取蘊就變為有味著法。
十四、無味著法:阿羅漢已證得無漏五無取蘊,對五蘊沒有喜樂愛味了,稱為無味著法。
十五、依耽嗜法:是指欲界繫五取蘊,由欲界五取蘊為緣為境,隨順生起欲貪,名依耽嗜法。
十六、依出離法:依出離法得到禪定以後,它是出離欲的,這是一種境界;另外一種是將欲的種子給斷除了,三果聖人,得到聖道,斷除欲界的欲,可以說也是一種依出離法,不過它的層次更高了。三果以上的聖人才能完全離欲界欲,如果初果二果還沒有,只是部分的離欲。
十七、世間法:依《阿含經》說五蘊色受想行識就是世間。世間法包括:1. 一切清淨色及清淨所取色世間; 2. 一切染污心心所世間; 3. 一切無記心心所世間; 4. 一切善心心所若當斷(指凡夫及有學),若已斷世間(指無學的善心心所); 5. 一切世間三摩地所行無見無對色世間。或說有情世間、器世間、欲界的世間、色界的世間、無色界的世間。世間法是有分別,有戲論的。
十八、出世間法:出世間法是超越世間、能對治世間的,沒有常樂我淨四種顛倒的,沒有名言的戲論,是沒有分別,能引行者到有義利的涅槃去。世間法是有分別的,出世間法是沒有分別的,不屬於有情世間、器世間、欲界的世間、色界的世間、無色界的世間。
十九、有繫屬法:有繫屬於三界煩惱的法,包括繫屬於欲界、色界、無色界的果報,這些都是有繫屬法。欲界的眾生繫屬於欲界,色界的眾生繫屬於色界,無色界的眾生繫屬於無色界,因為煩惱將他們繫縛在三界。
二十、無繫屬法:三界的無繫法,是得聖道的聖人大自在的境界。阿羅漢就是出離三界,阿羅漢的無漏五蘊是無繫屬法。
以上第十一種到第二十種,從有諍法一直到無繫屬法,都是依據五取蘊及無漏的五蘊來分別。
二十一、內法:是指內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二十二、外法:是指色聲香味觸法外六塵。
以下粗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近法都是觀待而有的。在觀察色受想行識時,以欲界及色界相比,欲界就是粗的,色界就是細的;色界與無色界相比,色界是粗的,無色界是細的;無色界與無漏的聖道相比,無色界是粗的,無漏是細的,這都是觀待而有的。
二十三、粗法:這裡的粗法指不光潔、積聚、相增長義。如修禪定時,必須觀下苦粗障,欣上靜妙離,其中觀下苦粗障,是指觀欲界凡夫的色法是不光潔的,而且積聚一大塊的,不斷增長的,是很粗劣的法。
二十四、細法:細法就不一樣了,它比較光潔、光明、不積聚、清淨。它可以用來形容色,也可以用來形容心,色受想行識都有粗有細,這是觀待而有的。
二十五、劣法:是無常、苦、不淨的,有染污義。
二十六、勝法:與劣相反,就是勝妙之法。欲界與色界相比,欲界是劣,色界是勝;色界與無色界相比,色界是劣,無色界是勝;無色界與不繫法相比,無色界是劣,不繫法是勝。這也是觀待而說的。
二十七、遠法:包括二種,一種是空間上很遙遠,處所很遙遠;一種是時間上過去未來,過去的已過去是遙遠,未來還沒來也說很遠。
二十八、近法:與遠法相反,現在正在這裡,處所就空間上是很近的,時間上是在現在,這是屬於近法。《阿含經》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遠,若近,若粗,若細,若劣,若勝,彼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行者應當常常這樣修無我觀,以斷除煩惱。
以上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粗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近法;繫法、不繫法;欲界、色界、無色界,都是觀待而有的。
二十九、有所緣法:有所緣法是指心心所,能夠緣慮色聲香味觸法,稱為有所緣法。
三十、無所緣法:是指色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它們不能緣慮境界,稱為無所緣法。
三十一、相應法:心心所是相應法,心所能與心王相應,稱為相應法。
三十二、不相應法:其它都可以算不相應法,因為它們沒有所謂相應的事情。所以色法、無為法、二十四個心不相應行法都屬於不相應法。
三十三、有行法:心、心所在所緣境上,能作無量種種之分別及活動,名有行法。
三十四、無行法:無行法指不是心心所法,包括色法、無為法、心不相應行法,它們不能緣慮,都是屬無行法。
三十五、有依法:心心所法依止阿賴耶識的種子依,等無間依,及俱有依根,才能夠緣色聲香味觸法六境,因此稱為有依法。
三十六、無依法:除心心所法之外稱為無依法,如:色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都是無依法。
從有所緣法至無依法,都在分別心心所法與其它法的差別。
三十七、因法:順益義是因義,能夠感果,或做這件事情能隨順或增益另一件事情,就稱為因。有十種因,包括: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變異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這在前面〈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142頁起的十因、四緣、五果有說過。因就是隨順增益那件事,如善業,是一種因,它可以感得樂果。
三十八、非因法:非因法就是與因相違,不能成為法生成的因,或是因被破壞了,名非因法。
三十九、果法:成辦義是果義,這件事情已經成就了,成就了就是果。若用功讀書,得到第一名,第一名就是用功讀書的果,名士用果。卷5說有五種果:異熟果主要說阿賴耶識;等流果依善、不善、無記三性法安立;離繫果就是聖道果,證得聖道成就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這些都是離繫果;士用果是指人為的努力,所得到的果報;增上果,資助主因的助因是增上緣,依增上緣所得的結果。如依報是有情正報的增上果。又如:為什麼現在住在一個很好的地方?就是以前造了善業。又為什麼住在一個很髒亂的地方?可能是過去有貪或瞋相應的作為。
四十、非果法:非果法,與果法相違,例如不努力得不到果,名為非果法。
四十一、異熟法:阿賴耶識就是異熟。在〈攝決擇分〉裡說到異熟法及異熟生法,異熟法將異熟生法簡除了,主要在說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的特色是:
1. 臨終時最後那一念心就是阿賴耶識,是屬異熟法。
2. 結生相續無間之心,識入母胎,中陰身投胎時,三法和合識入母胎,那時候相續的第一剎那是阿賴耶識,這是異熟法。
3. 受生以後一切自性住心,前六轉識不是,它是隨境界才有,有時會中斷不轉,阿賴耶識從生到死,都安住在身心,稱為自性住心。也有人說在受胎裡面的心稱為自性住心,這是一個比較略的解釋。較廣的解釋應為從生到死,一直在那裡的,沒有離開過五蘊,所以稱為自性住心。除善染污,及除加行無記之心,所餘都名自性住心。
4. 若心離欲猶故隨轉,也就是界繫不隨他,欲界有情依第六意識修得禪定,欲界的阿賴耶識界不會改變,果報體還是欲界的,這都是阿賴耶識的特色。阿賴耶識就是異熟法。
四十二、非異熟法:不是異熟法,異熟法以外的,前六轉識的異熟生法,也可以說非異熟法。
四十三、有因法:世間法及出世間法都是由因而有的,稱為有因法。前面在〈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6,2113頁到2114 頁說到,有因法或非有因法。有因法:善、不善、無記,三性的心心所一定是有因的,三界的果報也是有因的,為什麼會有胎卵溼化生也是有因的,發動六識也是有原因的,乃至要證得涅槃也是有因的,世間和出世間的法,都是由因而有的,稱為有因法。
四十四、非有因法:非有因法與有因法相違,就是無因,但是沒有一個無因而有的法。
四十五、有果法:有果法就是能生出果報的法,如說:善惡無記的種子,在沒有被損害以前,遇緣會產生等流果,將來善心種子,會產生善的種子;又如有煩惱與業,將來就會在三界得到異熟果;三處和合能得到胎生的增上果;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可以得到善法的增上果,若所做事能生出果報,都稱為有果法。
四十六、非有果法:如果做一件事不會得到所希求的果,稱為非有果法。分二種原因:
1. 在內道而言:已進佛門雖能聽聞正法,但不努力加功用行、殷重無間漸次修持,這種放逸行是得不到成佛的果報。
2. 外道無義苦行非解脫因:有如將沙子拿來榨油,是不會有結果的,這是不能生出果報的法,稱為非有果法。
四十七、有異熟法:善惡業有招感果報的功能,稱為有異熟法。包括無漏及有漏。漏就是煩惱,有漏就是有煩惱的法,包括三性法,就是還沒有斷除煩惱的時候,一切境界都是有漏;凡夫的五蘊,在還沒斷除煩惱前,也都名為有漏法。漏是根據煩惱來說,煩惱種子有力量,且未被損害,有漏的果報受用未盡,依止它,可以稱為有異熟法,將來會感果的。
四十八、無異熟法:指無漏的境界,不會再感果了,名為無異熟法。如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行無漏業,修持聖道,不會在三界中感得果報,名無異熟法;還有一種情況是無記的有漏,例如聖人的煩惱習氣是無記性的,不會感果,只有善惡業才會感果;或者是善業、不善業因有漏種子斷除了;或是異熟果先已成熟,過去生的果報已過去了,今後不會再得到那個果報了,稱為無異熟法。要略而言,不會感果的法,都稱為無異熟法。
四十九、有執受法:有執受法就是有色法,五淨色根及依屬根的五扶根塵,都為阿賴耶識所執受,稱為有執受法。
五十、無執受法:無執受法就是心法,意界、六識界、法界,及五塵不依屬根的都是無執受法。五塵不依屬根的,如頭髮,遠離頭皮的地方,假使剪頭髮,不會感覺痛,指甲如果離開手的地方,比較遠的地方也沒有執受,這就是五塵不依屬根的意思。
五十一、大種造法:地水火風四大種,遍一切色法,是造成色法的因,及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的法都是有色法。
五十二、非大種造法:其他心心所法,色法以外的,不是大種所造的,名非大種造法。
五十三、同分法: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與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在一個所緣境上活動稱為同分法。總之根識同在一個所緣境上活動,稱為同分法。
五十四、彼同分法:有根無識,根前後相續,識不活動,視而不見等,名彼同分法。
五十五、有上法:觀待他法,有比自法更高的境界稱為有上法。
五十六、無上法:無上法就是涅槃,沒有再超過涅槃的境界。
五十七、過去法:因已受盡,過去法是指因的種子已產生現行了;果的自性已滅,而且此現行也已消滅了的法。
五十八、未來法:有因未受,種子還在,但是還沒得到果報;自性未受、待緣當生,現行果還沒有出來,有因緣還會現前。
五十九、現在法:因已受用,種子已現行了;自性受用未盡,現行法還沒有消滅前;剎那已後決定滅壞,但是剎那已後,它一定會壞的。例如現行心心所法等。
六十、善法:是指自性沒有顛倒,沒有常樂我淨的顛倒,能夠感得將來可愛的果報的法。例如聖道能對治雜染,無漏的靜慮、涅槃,聲聞或菩薩所有利益眾生的善行,都是屬於善法。
六十一、不善法:不善法是指自性顛倒,於諸法有常樂我淨的執著,能夠感得不可愛果報的法,不能對治種種雜染,而且能損害別人的,都是屬於不善法。
六十二、無記法:既不是善法、也不是不善法,不會感得果報的法。
六十三、欲繫法:是指生長在欲界,還沒有離欲的人。
六十四、色繫法:是生在欲界,能入色界定,或生在色界沒有得到無色界定的人,都是屬於色繫法。
六十五、無色繫法:是指生到欲界、色界,能夠入無色定,或生到無色界的人,是繫屬於無色界的。
六十六、學法:是有學的五蘊,初果、二果、三果、乃至四果向的無分別智及世間的善法,都是屬於學法。
六十七、無學法:就是無學阿羅漢的五蘊,他的無分別智及世間的善法、無記法都是無學法。
六十八、非學非無學法:除了追求解脫的有情,一切凡夫名非學非無學法。
六十九、見所斷法:見道所斷的緣三界四諦分別心所起的112種煩惱。
七十 、修所斷法:修道所斷的緣三界四諦俱生所起的16種煩惱。見道所斷與修道所斷,加起來有128種煩惱。
七十一、無斷法(非所斷法):已斷除三界128種分別所起及俱生所起的愛見煩惱。有二種,一種是無學,阿羅漢色受想行識中所有的法,是無斷,不用再斷除了;還有一切有學的無分別智相應時,也是不用斷除了,因為那是智慧,無分別智是能斷煩惱的。所以一切有學的出世間法,出世間的聖道,是非所斷,也是無斷法。
以上三種是約斷煩惱成就聖道來說的。
《披》復有有色法至無斷法者:此中差別建立,多分如思所成地決擇分廣釋應知。(陵本六十五卷六頁5172)唯除麤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近法、有所緣法、無所緣法、相應法、不相應法、有行法、無行法、有依法、無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異熟法、非異熟法。當知麤法乃至近法,如蘊善巧決擇中釋。(陵本五十六卷五頁4492)有所緣法乃至無依法,如四無色蘊決擇中釋。(陵本五十五卷四頁4402)由順益義,是名因法,此有十種差別。由成辦義,是名果法,此有五種差別。如有尋有伺地中廣釋應知。(陵本五卷九頁355)與此相違,當知非因及非果法。臨命終時最後念心,是異熟法。若結生相續無間之心,亦是異熟。從此以後,所有一切自性住心,皆是異熟。此異熟法於一切處,當言唯是無覆無記。如決擇分有異熟法中釋。(陵本六十六卷六頁5264)與此相違,名非異熟。
這其中的七十一法,多分如〈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5,2081~2090頁所說,在卷65有詳細解釋。這裡所說的麤法、細法、劣法、勝法、遠法、近法、有所緣法、無所緣法、相應法、不相應法、有行法、無行法、有依法、無依法、因法、非因法、果法、非果法、異熟法、非異熟法,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5,1843~1845頁蘊善巧中有解釋。有所緣法乃至無依法,如四無色蘊決擇中所釋,在卷55,1811頁開始有一段的解釋。由順益義,是名因法,隨順增益這件事情,稱為因法,這有十種差別,如隨說因等。
由成辦義,能成功辦所要成就的事,稱為果法,這有五種差別,如異熟果等。在〈有尋有伺地〉卷5,138頁有說到十因、四緣、五果,不是這種情況稱為非因法及非果法。臨命終時最後念心,是異熟法,指阿賴耶識。若結生相續無間之心,也是異熟。生命開始的第一念,從此以後,所有一切自性住心,都是異熟。投胎以後,到死以前,這個心都永遠在的,這是指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在一切處都是無覆無記的,是屬於無煩惱,無記性的。〈決擇分〉中有異熟法、異熟生法、無異熟法。如〈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6, 2110頁所說,與此相反,稱為非異熟。
巳二、四緣
第二科四緣,說明四種緣。
又有四緣。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又有四緣,包括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因緣,主要說的是阿賴耶識的種子;等無間緣,前一念的識滅,是後一念識生的等無間緣,因為自類識必需讓出一個空位,下一念的自類識才能夠現行;所緣緣,是指心心所所緣的境界,稱為所緣緣;增上緣,此法有力量使另外一法產生,稱為增上緣。
舉眼識為例:眼識的種子是眼識的因緣;前一念的眼識過去了,使現在這一念的眼識能夠生起,前一念的眼識是現在這一念眼識的等無間緣;眼識的所緣緣是色法,所緣慮的就是色塵;眼識的增上緣就是眼根,依止眼根有力量使眼識發生了別的作用。
《披》又有四緣等者:此如決擇分別釋應知。(陵本五十一卷十六頁4123)
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1,1710頁已說過,前面的〈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142頁也說過,〈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2、〈菩薩地〉卷38也都有說到這四種緣。
巳三、四依
第三科四依,說明四種依。
又有四依。一、法是依,非補特伽羅;二、義是依,非文;三、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四、智是依,非識。
又有四種佛弟子們修行佛法應該依止的原則:
一、法是依,非補特伽羅,是指依法不依人。本論〈三摩呬多地〉卷11說:佛在經中說到人及種種的法,人是依止色受想行識而安立的假名,是無我、無我所的,佛所說的「法」才是所要依止的,而不是依止於傳法的人。依據世俗的言論才有補特伽羅,依止色受想行識而安立的假名,而有我、有你、有他,所以不應該執著於世俗的言辭,應依法而修,不要依止人而要依止法。根據《大乘義章》卷11說:不依人有二種:1. 自己沒有證得諸法實相,不依邪偽乖法之人,名為不依人,不是指不依正見之人;2. 自己已證得諸法實相法,不依一切人的言說。
二、義是依,非文:是指依義不依文。義是法所詮的道理,〈三摩呬多地〉卷11說:唯有名句文所詮顯的義理,是佛弟子們所應依止的,並不是依止能詮的文句。為什麼呢?因為不要認為只聽聞佛法就以為夠了、達到究竟了,應該要思惟、衡量、更詳細的觀察文句所詮釋表達的義理。
三、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是指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卷11說:佛所說的經有人天乘、聲聞乘、緣覺乘、及大乘的差別;其中有了義的,也有不了義的;有說得很明白的,也有說得不明白的;有說得究竟的,可以使有情出離生死乃至達到無上菩提的,也有說得不究竟的,只是趣向人天善趣的端正法。總之如上所說,佛說法為令有情捨邪歸正,捨二乘歸大乘,捨隱密教歸向顯了教,或令有情了知法有廣、有略,而安立了不了義的差別。當觀察文所詮的義的時候,了義經是應該依止的,不應該依止不了義經。
四、智是依,非識:是指依智不依識。卷11說:修習法隨法行時,法是指涅槃,隨法是指修行的方法,如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修三十七道品的時候要依教奉行,依智不依識,漸次成就聞思修三慧。不要執著住於自己的見取,以學術的眼光、或世俗的標準來學習佛法,不要用自己第六意識的虛妄分別,應依聖智所說如理作意。凡夫都是用妄識虛妄分別諸法,所以佛在《阿含經》說「切莫信汝意,汝意不可信,唯除阿羅漢。」若阿羅漢己經轉識成智,愛見煩惱都斷除了,心裡不再會有染污。凡夫有很多煩惱障礙,如說想修學佛法就有煩惱告訴自己不要再讀了,不要再做什麼了,心會反抗。因為要向清淨的地方去,它不習慣,凡夫所執的是虛妄分別的識。佛告誡弟子們不要隨順自己的凡夫心,而破壞修學戒定慧的好樂心,應該聽從師長的或者佛開示的道理,否則,一旦被自己煩惱心識破壞,不修學戒定慧,就此繼續輪迴生死。佛開示弟子們要依「智」,這必需真實通達佛法,才能夠有智慧,修行應時時如理作意,趣向於「智」。
《披》又有四依等者:如三摩呬多地及菩薩地釋義應知。(陵本十一卷十四頁906、陵本四十五卷一頁3613)
四依等,在〈三摩呬多地〉卷11,380頁、及〈菩薩地〉卷45,1497頁裡面都有說到四依,應當了知。
巳四、四無量等
第四科四無量等,說明四無量心等種種善法。
又有四無量法、四念住法、四正斷法、四神足法、五根法、五力法、七覺支法、八支聖道法、四行跡法、四法跡法、奢摩他法、毗鉢舍那法、增上戒法、增上心法、增上慧法、解脫法、勝處法、遍處法。
又有四無量法,四種廣大的利他心,就是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修行方法;四念住法,是指以自相、共相,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以次第對治淨、樂、常、我等四顛倒之觀行方法;四正斷法,四種正確的精進修行方法包括:於已生善令增長,於未生善令生,於已生惡令斷,於未生惡令不生;四神足法,為了得到神通的優異禪定,依欲勤心觀四種方法思惟觀察而得禪定;五根法,指信進念定慧五種增長覺悟能力的修行項目;五力法,指信進念定慧有力量稱為五力;七覺支法,包括念、擇法、精進、喜、安、定、捨等七種證入現觀的修行方法;八支聖道法,通於凡聖的八種中道的修行方法,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四行跡法,即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四法跡法,是無貪、無瞋、正念、正定;奢摩他法,是止;毗鉢舍那法,是觀。增上戒法,以戒為依,能增上心,稱為增上戒法;增上心法,以心為依,能增上慧,稱為增上心法;增上慧法,以慧為依能增上解脫,稱為增上慧法;解脫法,是指八解脫;勝處法,是指八勝處;遍處法,是指十遍處。三十七道品,在〈聲聞地〉還會詳細說明。
《披》又有四無量法至遍處法者:此中四行跡法,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六卷十一頁2202)四法跡法,謂即無貪、無瞋、正念、正定。如攝事分別釋應知。(陵本九十八卷二十四頁7396)所餘諸法,繁不具指。
這其中的四行跡法,包括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如〈聲聞地〉卷26,899頁所說。四種修行,「跡」是痕跡,依據根器的利鈍,及有沒有得禪定來分別行者的修道,有四種:
一、苦遲通行:指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等三種根機鈍劣之人,於所觀之境,通達遲緩,稱為苦遲通行。這三類行者信進念定慧的善根較為遲鈍,稱為「遲」;因沒有得到色界根本靜慮,名為「苦」。
二、苦速通行:指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等三種根機銳利之人,於所觀之境,通達速疾,稱為苦速通行。這三類行者信進念定慧的善根銳利,稱為「速」;沒有得到色界根本靜慮,名為「苦」。
三、樂遲通行:指已得到色界根本靜慮之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等三種根機鈍劣之人,通達作證較為遲緩,稱為樂遲通行。這三類行者信進念定慧的善根較為遲鈍,稱為「遲」;已經得到色界根本靜慮,名為「樂」。
四、樂速通行:指已得到色界根本靜慮之隨法行、見至、不時解脫等三種根機銳利之人,於所觀之境,通達速疾,稱為樂速通行。這三類行者信進念定慧的善根銳利,稱為「速」;已經得到色界根本靜慮,名為「樂」。
這是根據行者修習止觀是否均衡,得聖道遲速的跡相來分別有這四種人。
四法跡法,四種得到聖道法的方法,包括無貪、無瞋、正念、正定。如〈攝事分〉卷98,2889頁所說。無貪、無瞋,是持戒清淨的相貌,指身口意沒有貪瞋;正念是得定的前方便;正定是得慧的依止處,四法跡就是戒定慧。
卯三、結
第三科結,對所述種種法的結語。
如是等法無量無邊,應當思擇。
彌勒菩薩總結說:這些法是很多的,是無量無邊的,都是佛弟子們應當要思惟、簡擇的範圍。
寅二、現行
第二科現行,說明現行的內容。
云何現行?謂諸煩惱纏。
什麼是現行?是指煩惱種子現起活動,稱為現行。行,就是心行,煩惱將心纏繞住,就像一條繩子纏住一樣,令心不自在,稱為「現行」及「纏」。
寅三、睡眠
第三科睡眠,說明以睡眠形容煩惱種子。
云何睡眠?謂諸煩惱隨眠。
什麼是睡眠?是指煩惱沒有活動的時候,就好像一個人在睡覺一樣,但時間到了就會醒過來,所以睡眠是形容煩惱的種子。凡夫如果不起煩惱,就如同煩惱在睡眠,沒有因緣讓它現起,聖人沒有煩惱,煩惱的種子已經斷除,就沒有諸煩惱隨眠的問題。
寅四、相屬2 卯一、徵
第四科相屬,說明諸根相互繫屬,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什麼是相屬?互相繫屬,此法和彼法有關係,稱為相屬。
卯二、釋3 辰一、自身六處攝
第二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自身六處攝,說明自身六處攝。
謂內六處於一身中,當知展轉互相繫屬。
相屬,是指有情的眼耳鼻舌身意在自身上中展轉互相繫屬,譬如眼睛看到一類色法,還會有興趣聽聽相關的聲音,看到某人,會想與他說話,甚至還想與他有所互動交流,由於第六意識的分別與心所的活動,內六處在一個身體中是展轉互相繫屬。又如看到一個蛋糕,覺得它具有色香美味很想去吃,想嚐一嚐,會用舌嚐,然後用鼻嗅它的味道,所以六根都互相有關係的。當意識常常想這件事,就會動身發語,驅策前五根去活動,所以六根是展轉互相繫屬的。
《披》謂內六處至互相繫屬者:由內六處一有情身為所依止,是故當知展轉互相繫屬。
由於內六處都在有情身體裡面,是身體的一部分,所有動作都是展轉互相繫屬的,具有連動的關係。
辰二、能引所引攝
第二科能引所引攝,由能引所引之間的相攝,說明互相繫屬。
又若此法能引彼法,當知此彼互相繫屬。
又若是此法能引生另外一個法,譬如六根能夠引發六識,眼根能夠引發眼識,乃至意根能夠引發意識,應知它們也是互相繫屬。
辰三、能取所取攝
第三科能取所取攝,由能取所取之間的相攝,說明互相繫屬。
又諸根境,當知能取、所取互相繫屬。
又六根能夠取六境,如眼根能夠取色境,意根能夠取法境,它們是能取、所取的關係,也是互相繫屬。以上第一科說內六根本身是互相繫屬的;第二科說以六根為依止處,能夠引發六識,彼此是互相繫屬的;第三科說的是六根能夠取六境,彼此也是互相繫屬的。總之有情的身體不外六根、六塵、六識,它們都是互相繫屬的。
《披》又若此法能引彼法等者:如緣起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名此法能引彼法;由是故說此彼互相繫屬。
這是另外一種解釋,如緣起支的十二緣起中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名此法能引彼法。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乃至生緣老死。這一法生,那一法就生了,這一法有,那一法就有,稱為此法能引彼法,彼此是互相繫屬,彼此都有關係。
寅五、攝
第五科攝,攝,是一種歸納的方法,如有情的果報,不外身與心這二種法,也是一般常說的蘊、處、界三科法門。在《大毗婆沙論》卷71記載,佛說蘊、處、界三科法門,是隨所化有情而說。
問:佛為何等所化有情,說蘊、處、界,廣略三法?答:
一、佛隨所化,所愚而說。謂愚於界者,為說十八界;若愚於處者,為說十二處;若愚於蘊者,為說五蘊。
二、復次,世尊所化,略有三種:一初習業,二已串修,三超作意。初習業者,為說十八界;已串修者,為說十二處;超作意者,為說五蘊。
三、復次,世尊所化有三種根,謂鈍、中、利。為鈍根者,說十八界;為中根者,說十二處;為利根者,說五蘊。
四、復次,世尊所化有三種智:一者開智,二者說智,三者引智。為利根隨法行之開智者,說五蘊;為中根隨信行之說智者,說十二處;為鈍根隨信行之引智者,說十八界。
五、復次,世尊所化有三種樂,謂廣、中、略。為樂廣者,說十八界;為樂中者,說十二處;為樂略者,說五蘊。
六、復次,世尊所化有三憍逸:一恃姓憍逸,二恃財憍逸,三恃命憍逸。恃姓憍逸者,為說十八界,謂族姓(又稱種族)義是界義,種類貴賤無差別故;恃財憍逸者,為說十二處,謂生門義是處義,隨有所生尋散盡故;恃命憍逸者,為說五蘊,謂積聚義是蘊義,有為積聚尋散滅故。
七、復次,世尊所化有三種愚:一者愚色、心,二者愚於色,三者愚心所。愚色心者,為說十八界,於此界中廣說色、心,略說心所故;愚於色者,為說十二處,於此處中廣說色,略說心、心所故;愚心所者,為說五蘊,於此蘊中廣說心所,略說色、心故。
八、復次,為計我者說十八界,謂一身中有多界別,無一我故;為愚所依及所緣者,說十二處,謂分別識,有六所依、六所緣故;為我慢者,說五蘊,謂身唯有生滅五蘊,不應恃怙起我慢故。
佛為此等所化有情,說蘊、處、界,廣略三法。
云何攝?謂十六種攝。一、界攝,二、相攝,三、種類攝,四、分位攝,五、不相離攝,六、時攝,七、方攝,八、一分攝,九、具分攝,十、勝義攝,十一、蘊攝,十二、界攝,十三、處攝,十四、緣起攝,十五、處非處攝,十六、根攝。
什麼是攝?是指將有情的蘊界處歸納成十六種。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4,1775頁到1873頁裏有詳細說明。
一、界攝,是指蘊界處都由種子所生,稱為界攝。種子可以生出萬法,這是唯識學的基本道理,種子就含攝在有情生命體的蘊處界的範圍。
二、相攝,是指蘊處界由自相、共相所攝。例如色蘊以質礙為自相;受蘊以領納為自相;想蘊以取相為自相;行蘊以造作為自相;識蘊以了別為自相;無常、苦、空、無我是諸蘊的共相。如同蘊如是,處、界、緣起、處非處、及根等也有自相及共相。
三、種類攝,種類攝就是一類一類的。依不同的屬性,諸蘊各自繫屬自己那一類,名種類攝。如地、水、火、風都有變異質礙性,屬於色法這一類;苦、樂、捨受都以內心領納為性,屬受蘊類;狹小想、廣大想、有相想、無相想等都以取相為性,屬於想蘊類;福行、非福行、不動行、身行、語行、意行等,都以造作為性,屬行蘊類;眼識乃至意識都以了別為性,屬於識蘊這一類;如同蘊如是,界、處、緣起、處非處、及根等也由各自種類所攝。
四、分位攝,這是以諸蘊等法,與受相應的情形來分類。如舉五蘊為例,五蘊有時與樂受相應,有與苦受相應,有時與不苦不樂受相應,隨著各種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領納的情況不同,身心的狀況也有所不同,稱為分位攝。如蘊如是,界、處、緣起、處非處、及根等也各有樂受、苦受、及不苦不樂受等分位差別。
五、不相離攝,形成諸法的一切因緣,名不相離攝。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及其它界處等法,決對不能單獨的存在,一定是互相依賴才能存在。由一個一個的法以及諸多的助伴在一起,互不相離,互相繫屬而形成一切的蘊。如說,色蘊中包括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等一一法,還有受、想、行、識都是色蘊的助伴,而受想行識四蘊也都不能離開色蘊。如知道這是色蘊,還要有想,依名字來認識它;有色蘊,一定會有感受,有感受,就有受蘊;依止色蘊,去造作身語意業,就有行蘊;為什麼能夠這樣造作,因為有識蘊在執持了別。蘊與蘊之間都是互相為助伴的,一蘊之中含攝一切蘊,這就是不相離攝。
六、時攝,這是以時間來分別諸蘊等的變化,有過去、未來、及現在的時間相。過去是現在的基礎,現在是未來的基礎,諸蘊等在過去、未來、現在相續不斷,由現在可以推論到過去;由現在也可以推論出未來。
七、方攝,這是以空間及處所來分別蘊、界、處乃至根等六法,如果在此處現前,或者是依止此處生起,就屬於此處所攝。例如,依眼根及色塵生出眼識,就說眼識在色塵此處生起。或說,看到山河大地時,心裡生出種種感受,看到這些風景就想到以前與朋友在一起的情況等。這時受想行識依著此處現前,屬於此處所攝
八、一分攝,所歸納的方法,只討論其中的一部分。如說意識所緣的法處,它有一分是屬於色法,稱為「法處所攝色」。
九、俱分攝,就是全部都歸納、含攝在裡面是俱分攝,全部都在裡面了。如諸蘊等五所攝。
十、勝義攝,就是真如,一切法都有真如相,都是空的,都不是真實的,蘊處界真正的實相都是不可得,都是空相、真如相,稱為勝義攝。如諸蘊等真如相所攝。
十一、蘊攝,有情的身體可以將它分成五種。蘊,是積聚的意思,色法也是一大堆的積聚,受也是一大堆的積聚,這一類受、那一類受,想也是一樣,行也是一樣,識也是一樣,這是一種歸納的方法。
十二、界攝,界有攝持的意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界、六塵界、六識界,用「界」能夠攝持法,將身心分成十八種,稱為界攝。
十三、處攝,處有「增長」的意思,例如依止眼處能夠增長眼識,有力量使眼識產生,稱為處攝;依此道理,將身心分成十二種,內六處、外六處。
十四、緣起攝,將生死流轉的體相,歸納成十二緣起歸納,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稱緣起攝。
十五、處非處攝,了解有情生死的因果理則,稱為處非處攝。處,就是合道理;非處,就是不合道理的。如說地大,地一定以堅為自相,沒有人說地是以濕為自相,那樣說就是不合道理。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不應該有六種或者說四種,說五種才是合理,這稱為處。如果說十二種就是不合道理的,稱為非處,一切法都可以用處非處來含攝。
十六、根攝,根有增上的意思,此法對彼法有特別增上的意思。如說眼根能夠取境,能增上眼識,以能取境來說,眼根是最有力量的,所以就稱它為眼根。又如能使家族展轉相續,就安立男根或女根。能夠使有情的壽命保持住,就歸納為命根。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7有詳細說明,將生命體各種活動的現象,歸納成二十二根,二十二根就是有情的內六根,五善根、五受根、命根、男根、女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俱知根,總共加起來有二十二根。
《披》謂十六種攝等者:前十種攝,所謂界攝乃至勝義攝;後六種攝,所謂蘊攝乃至根攝。如是攝義,總有十六,如決擇分別釋應知。(陵本五十四卷七頁4308)
前十種攝,包括界攝乃至勝義攝;後六種攝,包括蘊攝乃至根攝。這些所攝義,總有十六種。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4,1775頁到1873頁有詳細的說明。
寅六、相應
第六科相應,心王與心所相應的情況。
云何相應?當知此相略有五種。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二、於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非相違;三、於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品自相應,非餘品;四、於軟中上品中,同時相應,非異時;五、於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地。
什麼稱為相應?心心所同在一個所緣上,稱為同行相應。相應必須有五種條件:
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例如意識,與其他的心所在一起,如與信、慚愧、貪,瞋或癡,必須與其他的法相應,才能夠稱為相應,不是自法與自法相應。
二、於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非相違:相應的情況,都要不相違背的,是同樣的。如說心裡生起貪心,就不可能同時又生起瞋心,但可能會生起慳悋的心,因為慳悋與貪有關係。所以合作的心王與心所有相應時,也是要不相違,才能夠相應,性質不同的就不能在一起,就不能稱為相應了。又如小學生與大學生很難相應,大學生與大學生比較相應,因為他們的成熟度及環境條件比較相同;佛教徒與佛教徒比較相應,佛教徒與非佛教徒就不相應了,所以必須要不相違才能夠相應,相違就不能相應了。
三、相應也有軟中上品的差別:下等的、中等的、上等的相應的情況。心王如果是軟中上品,心所也是跟著軟中上品,心王與心所品類是相同的。
四、於軟中上品中,同時相應,非異時:時間上必須是同一個時候,才說相應,如果是過去、未來就不能稱為相應。
五、同一個時候,還要同一個界地:欲界的心就與欲界的心所相應,色界就與色界的相應,界地要相同。初禪有與初禪相應的喜受、樂受,二禪有與二禪相應的喜受、樂受,這是同地相應非異地,欲界的人與色界人的喜樂,是不一樣的。所以相應的原則,就是要同界地相應,非異地。
《披》云何相應等者:當知此說同行相應。謂心心所於一所緣展轉同行故。如集論說。(集論三卷九頁)
應當知道此處所說同行相應,是指心心所法在同一種所緣境上,展轉同行,做同一件事。在《集論》卷3,9頁,有詳細說明。
第七科說,四種言說。
云何說?謂四種言說。一、見言說,二、聞言說,三、覺言說,四、知言說。
什麼是說?人為什麼會說話,有四種原因:
一、見:依眼見而說。例如看到張三李四,就會說,我今天早上看到誰了。
二、聞:依耳聞而說。例如聽到佛法,就能說出佛法。
三、覺:指不是看到、也不是聽到,但由自思惟稱量觀察,由此因緣為他宣說。例如覺得這束花應該怎麼樣插才好看,就會說出來。
四、知:有二種解釋,所謂內所證、所觸、所得來言說。
1. 窺基大師解釋:所受,是指鼻,根據鼻子嗅到味道也可以說話。所證,就是舌頭嚐到酸甜苦辣,也可以言說。所觸,身體接觸到軟硬細滑,也可以說話。所得,是指五俱意識,意識了別到法,也可以言說,稱為依知言說。
2. 《瑜伽論記》解釋:內所受,就是領受苦樂的時候,也會說話,說:我很苦或我很樂。所證,就是證得世間道或出世間的時候,得世間道的禪定,得出世間的聖道,就能說出不同的境界的話。所觸,就是得初果或初禪以後,繼續努力在勝進道時會觸證不同的出世道的領域,這樣也會有所言說。所得,得到了定或得到聖道果了,依所得的境界也會有所言說,這是依知言說。
寅八、任持
第八科任持,說明任持。
云何任持?謂四食。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什麼是任持?有情由四食任持生命,包括: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披》云何任持等者:由此四食,任持有情,令住不壞,故名任持。此四食相,如決擇分別釋應知。(陵本五十七卷二十三頁4677)
由這四種食,任持有情,使令有情身心安住不壞滅,因此名為任持。這四種食的相狀,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7,1907頁所解釋的應當了知。
一、段食,一段一段分段所吃的食物,如果能夠長養六根,以及長養地水火風,這就是食;如果不能長養諸根大種的就是非食。
二、觸食,觸能夠攝取領受歡喜、快樂、以及捨受的一分,除掉一分無漏觸相應捨。由此喜樂捨觸能夠攝受增益諸識,又能長養諸根大種,因此說觸也是一種食。觸食要成為食,是依可愛境觸,攝益所依身心而成食義。
三、意思食,與意識相應的思心所,為了得到可愛的境界相,以正確的方法,令內心生起了有染著或沒有染著含有希望的歡喜心,也能夠長養諸根大種,意思也是一種食。意思要成為食,是由於繫意於希望得到未來可愛事的力量,攝受增益所依止的身心,所以稱為食。
四、識食,識食指阿賴耶識,由於前三種的段食、觸食、意思食,能攝受增益識食:段食能令識體彊盛,悅意觸食緣現在可愛境生,意思食緣未來可愛境生,也能攝受增益識食,由於識體彊盛,又能長養諸根大種,所以這三種食與識食展轉互相攝益。
以上四食是欲界有情生死的依持,也是使令有情繼續生死流轉的原因,所以阿羅漢必須斷這四種食的貪欲。
寅九、次第
第九科次第,說明六種次第。
云何次第?謂六種次第。一、流轉次第,二、成所作次第,三、宣說次第,四、生起次第,五、現觀次第,六、等至次第。
什麼是次第?次第是有次序義,有六種:一、流轉次第,二、成所作次第,三、宣說次第,四、生起次第,五、現觀次第,六、等至次第。在本卷476頁有解釋。
《披》六種次第等者:謂緣起支,前為後緣,是名流轉次第。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如是等,是名成所作次第。攝釋分說:釋經次第略有三種。一者、圓滿次第,二者、解釋次第,三者、能成次第。(陵本八十一卷十五頁6212)是名宣說次第。有尋有伺地說:自種子為先;除種子依,所餘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為建立;助伴、所緣為和合故;隨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陵本五卷八頁347)是名生起次第。六種現觀,是名現觀次第。九次第定,是名等至次第。
六種次第:
一、流轉次第:生死流轉是有次第、次序的。如緣起支,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前支為後支的所緣,這是它的次第,稱為流轉次第。
二、成所作次第:以工巧智為先,隨順這類工巧勤力造作,依工巧業處所需各種資具和合,工巧業處就能成辦,名成所作次第。成辦事情,必須有次第。例如插花,必須有插花的工巧智,有這種專業知識,也要勤勞、不怕辛苦,剪樹、剪花、剪草,還需要剪刀、花、花材、水,這些資具和合、聚集在一起,然後盆花才能插成。
三、宣說次第:說法也要有次第,聽法的人才能夠聽懂。在〈攝釋分〉中,將它歸納成:圓滿次第、解釋次第、能成次第三種。在〈攝釋分〉卷81,2462頁裡有說。圓滿次第是說出它的宗旨;解釋次第是解釋宗旨的意思;能成次第是解釋為什麼能成辦這件事。
舉一個例子,佛開示:「我昔出家,甚為盛美,第一盛美,最極盛美,」佛說自己過去出家時是很殊盛、很美滿的,是第一極殊勝圓滿,是最極殊勝,這是圓滿次第,他將宗旨說出來。第二解釋次第,如只說:「甚為盛美」,眾生是不會了解,必須要解釋什麼是盛美的。如說我的父親是國王,我住在王宮裡面,我的容貌長得非常的莊嚴,而且我的體力很好,智慧也很高,五欲受用都是最圓滿的,這就是所說的盛美。佛在年輕力壯,諸事都很圓滿的時候,出家了。為什麼非常圓滿的時候出家?圓滿,是指:我的容貌很端正,身體也很好,而且各方面都很好,在條件很好很年輕的情況下出家。以上是這種解釋稱為「解釋次第」。接著說「能成次第」,既然這麼好,為什麼要出家?因為看到老病死苦,想要斷除老病死苦,必須修持追求聖道,就出家了,稱能成次第。
如果用因明學宗因喻的道理來說。宗:要將宗旨說出來。與他人說話時,先說大意,標出主旨是什麼?因:然後說明原因。喻:最後舉出譬喻,用普通人懂得的生活境界,說明佛法的道理,少用佛法的名相,否則聽眾會覺得與自己生命沒有關係,聽不下去。這是三種宣說的次第。
四、生起次第:有情生命會生起,是有次第的。在〈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130頁說。生命的生起要有種子,過去一定有栽培種子;種子需要有色依,依止眼耳鼻舌身,以及無色依的意根,六識才能夠活動,造作種種的業;業為建立才能創造生命;識的活動需有助伴,就是種種的心心所,有貪瞋癡,而感得不同的果報;還要有所緣,緣慮到境界了,貪愛生起了,種種的條件為和合,因此有種子、有色依、無色依為增上緣,無色依可以說等於是等無間緣,有色依是增上緣,還有其他的業助伴,這是增上緣,及所緣緣。這樣四緣和合隨其所相應的,可能會有繫屬於欲界的、繫屬於色界、無色界,或者是無漏的不繫諸法生,色受想行識就會產生了,稱為生起次第。
五、現觀次第:有六種現觀,包括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都是無漏的境界,這六種現觀也是有次第的,稱為現觀次第。詳細的分別與解釋在〈決擇‧聲聞地〉卷71裡面,有二十二種現觀的分別。
六、等至次第:九次第定,稱為等至次第,禪定也是有次第的,它不是一下子就到很高的階段,四禪、四空定八種禪定,再加上滅盡定,這是有次第的禪定,稱為等至次第。
子四、第四頌攝2 丑一、標
第四科第四頌攝,第四頌解釋攝,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來。
復次,嗢柁南曰:
所作及所緣 亦瑜伽止觀 作意與教授 德菩提聖教
其次,偈頌說:所作、所緣、瑜伽、止、觀、作意、教授、德、菩提、聖教,這十種是佛弟子們在「想差別施設建立」中所應認識的佛法。
丑二、列10 寅一、所作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分十科;第一科所作,說明所作。
云何所作?謂八種所作。一、滅依止,二、轉依止,三、遍知所緣,四、喜樂所緣,五、得果,六、離欲,七、轉根,八、引發神通。
什麼是所作?佛弟子所應該要作的事情有八種,其中前四種是修瑜伽者所作,後四種是修瑜伽者所得的果:
一、滅依止,如〈聲聞地〉卷28說:修瑜伽者勤修習瑜伽作意故,所有粗重俱行所依漸次而滅,名滅依止。依止是指五蘊身心,佛弟子透過修習止觀,證得世間道的禪定,能將身心粗重漸次滅除,若證得出世間聖道,能將令身心粗重的煩惱種子究竟斷除。《顯揚聖教論》卷2〈1 攝事品〉說:滅依止,是指阿羅漢將已得蘊界處無餘永斷所依的煩惱種子。
二、轉依止,修瑜伽者勤修習瑜伽作意故,所有輕安俱行所依漸次而轉。佛弟子透過修習止觀,證得世間道的禪定,能令身心輕安漸次生起乃至生起喜樂捨受,若證得出世間聖道,能令身心與輕安及喜樂捨受恆時相應。若修習大乘的行者,勤修習瑜伽作意,斷除煩惱障與所知障,證得涅槃與菩提之果,名「轉識成智」,是究竟的轉依止。
三、遍知所緣,〈聲聞地〉卷28,954頁說:或有遍知所緣及愛樂所緣增上力故,能令所依滅及所依轉;或有用所依清淨而為上首,由此所依清淨增上力故,令遍知所緣得善清淨,及愛樂所緣得善清淨。周遍了知所緣境的自相、共相、盡所有性、如所有性,或四諦、十二緣起、四尋思、四如實智等道理,而有斷除煩惱的智慧生起,稱為遍知所緣。或有遍知所緣愛樂所緣與所依滅轉而為上首,由此遍知所緣愛樂所緣增上力故,令所依滅及所依轉。或有遍知所緣愛樂所緣,用所依清淨而為上首,由此所依清淨增上力故,令遍知所緣得善清淨,及愛樂所緣得善清淨。
四、喜樂所緣,歡喜修止修觀,稱為喜樂所緣。〈聲聞地〉卷28說:或有遍知所緣及愛樂所緣增上力故,能令所依滅及所依轉;或有用所依清淨而為上首,由此所依清淨增上力故,令遍知所緣得善清淨,及愛樂所緣得善清淨。
五、得果,指依止禪定修觀,證得預流果乃至阿羅漢果等四種沙門果。
六、離欲,離欲界欲,有世間離欲、出世間離欲。證得四禪能離欲界欲,證得四空定能離色界欲,證得出世間聖道圓滿能離三界欲。四種沙門果中三果、四果的聖人才能究竟離欲界欲。〈五識身相應地〉卷1說:隨順離欲根成就故,從他獲得隨順教誨故,遠離欲的障礙,方便正修,無倒思惟,才能離欲。〈攝事分〉卷85說:由修習厭離欲的正念,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這是由世間離欲有伏斷欲的增上力;若於此伏斷對治,修習故,永遠拔除欲的煩惱種子,名為解脫。
七、轉根,又名增進根。藉由無漏禪熏修世間禪,使令禪定穩固,調練根性,轉鈍劣之性而得勝利之根,或捨下品而得中品,或捨中品而得上品,漸次增勝,稱為練根,由此練根成就轉根。或說由聲聞、緣覺之根性轉為菩薩之根性,名轉根;或由男根轉為女根,或由女根轉為男根,也稱為轉根。
八、引發神通,行者藉由修習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三種等至能引發神通。
《披》謂八種所作等者:此中前四所作,謂修瑜伽者瑜伽所作。如聲聞地釋相應知。(陵本二十八卷十三頁2369)
此處前面四種所作,是指修瑜伽的人修習瑜伽(止觀)所作。如〈聲聞地〉卷28,954頁解釋的相狀應當了知。
寅二、所緣
第二科所緣,說明四種所緣。
云何所緣?謂四種所緣。一、遍滿所緣,二、淨行所緣,三、善巧所緣,四、淨煩惱所緣。
什麼是所緣?是指有四種所緣。一、遍滿所緣,二、淨行所緣,三、善巧所緣,四、淨煩惱所緣。如〈聲聞地〉卷26,901頁說有四種修止觀的所緣境:
一、遍滿所緣,又分成四種:(一)有分別影像所緣,是指毗鉢舍那。(二)無分別影像所緣,這是止。所緣境有二種,有分別的、沒有分別的。(三)事邊際性所緣,是要修所緣境的盡所有性、如所有性。(四)所作成辦所緣,證果了,證禪定了,稱為所作成辦。根據修止修觀的方法,修遍知所緣境的盡所有性、如所有性,能成就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或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稱為所作成辦所緣。
二、淨行所緣,就是天臺宗所說的五停心觀,能清淨內心煩惱的五種觀行,稱為淨行所緣。行者有煩惱會障礙修學聖道,根據哪一種煩惱比較嚴重,而給予對治。例如貪心比較重,要修不淨觀;瞋心重就要修慈悲觀;散亂心很重,要修數息觀;愚癡心很重,要修緣起觀;高慢心很強,必須修界分別觀。
三、善巧所緣,指蘊、界、處、緣起、處非處,以及根善巧等六種善巧所緣。
四、淨煩惱所緣,也稱為淨惑所緣,有二種:世間的淨惑所緣,及出世間的淨惑所緣。世間道,依「厭下苦粗障,欣上靜妙離。」六種觀行厭離下(欲)界的境界,愛樂上(色無色)界的境界而修習證得禪定;出世間道則依修四聖諦,或十二緣起等斷除煩惱種子,證得聖道。
《披》謂四種所緣等者:此如聲聞地廣辯應知。(陵本二十六卷十三頁2208)
四種所緣在〈聲聞地〉卷26,901頁有詳細說明應當了知。
寅三、瑜伽3 卯一、徵
第三科瑜伽,三乘觀行稱為瑜伽。瑜伽,有相應的意思,修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的止觀,止觀與諸法實相相應時,就稱為瑜伽,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瑜伽?
什麼是瑜伽?
卯二、標
第二科標,標示出來。
謂或四種,或九種。
三乘觀行的瑜伽,它可以歸納成四種,或九種。
卯三、釋2 辰一、四種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四種,說明四種。
四種瑜伽者,一、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
四種瑜伽,包括:
一、信,〈聲聞地〉卷28說:信有二種行相及二種依處。二種行相,指信順行相、清淨行相。二種依處,指觀察諸法道理依處、信解補特伽羅神力依處。
二、欲,是指願,聽了佛法以後,還要發願去做。〈聲聞地〉卷28說:欲有:證得欲、請問欲、資糧欲、瑜伽欲四種欲,包括(一)為證得欲,要有證得禪定、證得聖道的願望;(二)為請問欲,要有請問禪定怎麼修,聖道怎麼修的願望;(三)為修集資糧欲,要有修習積聚禪定及聖道之二道,如資糧戒律儀等的願望;(四)為隨順瑜伽欲,於無間加行殷重加行,修習道中,有發生希慕、發生欣樂的願望。
三、精進,有聞、思、修、障淨四種精進:(一)為聞精進,為聽聞未聞的佛法,於已聞的佛法要究竟圓滿,勤心勇猛審決加行;(二)為思精進,如所聞法獨處空閑,思惟其義籌量觀察;(三)為修精進,入寂靜處於時時間勤修止觀;(四)為障淨精進,於晝夜策勵精勤經行宴坐,從諸障法淨修其心,勤心勇猛審決。
四、方便,要有方法使令能夠趣入禪定或聖道。方法有四種:1. 持戒清淨,依止戒,心裡歡喜,無掛礙才能夠修禪定、修聖道;2. 正念,要隨時如理作意、有正念;3. 不放逸,精進的斷惡生善;4. 勤修止觀。
辰二、九種
第二科九種,九種瑜伽修行。
九種瑜伽者,一、世間道,二、出世道,三、方便道,四、無間道,五、解脫道,六、勝進道,七、軟品道,八、中品道,九、上品道。
九種瑜伽的區分:
一、世間道,世間修學禪定的方法,稱為世間道。〈攝事分〉卷100說:由這種方法能證得世間諸煩惱斷,或不證斷,能往善趣或往惡趣。此處主要說明能證得世間禪定的方法。
二、出世道,修學能夠斷除煩惱,證得聖道,是屬於出世間道。如淨惑所緣、出世的四諦、或十二緣起、法空觀、或我空觀,這都屬於出世道。
三、方便道,還沒有成就禪定或聖道以前的前方便,稱為方便道。
四、無間道,正在斷除煩惱的時候,稱為無間道。玅境長老的解釋:聖道與世間法沒有間隔,止觀與聖道沒有間隔,或止觀與禪定的境界沒有間隔,稱為無間道。
五、解脫道,無間道斷除煩惱以後,心裡解脫貪瞋癡了,稱為解脫道。
六、勝進道,解脫以後還要發起殊勝的加行,往上進步,例如由初禪至二禪、或由二禪至三禪的精進修習七作意,稱為勝進道。如果用「七作意」相對照來說,了相作意與勝解作意,都還在方便道。無間道,正在斷煩惱有三種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加行究竟作意,這都是無間正在斷煩惱,不過斷煩惱有軟中上品的差別。真的解脫道是加行究竟果作意,才是解脫道,行者已經解脫心中的貪瞋癡了。勝進道就是得了無間道、解脫道後,繼續修七作意,往更高階的修習道。
七、軟品道,所修的止觀是屬於軟品的,軟品止觀只能對治上品粗的煩惱。如七作意中遠離作意有軟品的道力,只能對治上品煩惱。
八、中品的道力,在七作意中的攝樂作意有中品的道力,能對治中品煩惱。
九、上品道,就是加行究竟作意,有上品的道力,能夠對治下品、最微細的煩惱,這是約修行的狀態分成九種。在〈攝事分〉卷100,2939頁有說明。
《披》四種瑜伽等者:如聲聞地一一釋其差別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九頁2354)
四種瑜伽等,包括信、欲、精進、方便四種瑜伽,在〈聲聞地〉卷28,949頁有詳細的說明。
第四科止,說明止的九種住心。
云何止?謂九種住心。
什麼是止?是指修九種住心,包括: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這是欲界定九種修行的狀態,屬於止的修持。
寅五、觀3 卯一、徵
第五科觀,說明修觀,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觀?
什麼是觀?
卯二、標
第二科標,標示出來。
謂或三事觀,或四行觀,或六事差別所緣觀。
修觀分成三種,包括三事觀、四行觀、六事差別所緣觀。
卯三、釋3 辰一、三事觀
第三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三事觀,說明三事觀。
三事觀者,一、有相觀,二、尋求觀,三、伺察觀。
三事觀,是三種觀行的次第,分為:
一、有相觀:〈聲聞地〉卷30說:暫時思惟所緣境,於所緣境未思未量未推未察,如是名為唯隨相行毘鉢舍那。〈決擇‧菩薩地〉卷77說:有相毘鉢舍那,是指純思惟三摩地所行有分別影像毘鉢舍那。圓測法師著的《解深密經疏》卷6說:謂純思惟有分別影像,似法似義顯現於心,從所緣境立名,名為有相。
二、尋求觀:〈聲聞地〉卷30說:若對於所緣境進一步思量推察,這時名為隨尋思行毘鉢舍那。〈決擇‧菩薩地〉卷77說:尋求毘鉢舍那,是指由觀慧,遍於彼彼未善解了一切法中,為善了故,作意思惟毘鉢舍那。
三、伺察觀:這是更詳細思惟簡擇所緣的觀行。〈聲聞地〉卷30說:若對於所緣境進一步推察以後,如所安立又更詳細審慎觀察,名為隨伺察行毘鉢舍那。〈決擇‧菩薩地〉卷77說:由觀慧,遍於彼彼已善解了一切法中,為善證得極解脫故,作意思惟毘鉢舍那,名伺察毘鉢舍那。
辰二、四行觀
第二科四行觀,說明四行觀的方法。
四行觀者,謂於諸法中,簡擇行觀、極簡擇行觀、遍尋思行觀、遍伺察行觀。
四行觀,是指於所緣諸法中,修行者觀察簡擇所緣境界有四個次第:
一、簡擇行觀:〈聲聞地〉卷30說有四種毘鉢舍那,指有苾芻依止內心奢摩他故,於諸法中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是名四種毘鉢舍那,與此處所說文句不同,義理相同。其中正思擇即此處所說簡擇行觀,指行者於淨行所緣境界、或於善巧所緣境界、或於淨惑所緣境界,能正思擇盡所有性,稱為簡擇行觀。
二、極簡擇行觀:卷30說:於所緣境界,最極思擇如所有性。觀察所緣境的如所有性,如觀察所緣境的共相,空相、真如相等。極簡擇的,「極」是指最究竟的,沒有再超過它,名極簡擇行觀。
三、遍尋思行觀:卷30說:於彼所緣境界,由慧俱行有分別作意,取彼相狀周遍尋思,名遍尋思行觀。這是粗的思惟觀察。
四、遍伺察行觀:卷30說:於彼所緣境界。審諦推求周遍伺察。這是更詳細、更深入的觀察。
辰三、六事差別所緣觀
第三科六事差別所緣觀,說明以六事的差別所緣觀。
六事差別所緣觀者,一、義所緣觀,二、事所緣觀,三、相所緣觀,四、品所緣觀,五、時所緣觀,六、道理所緣觀。
六事差別所緣觀,聖者教導如何作觀,有六種方法:
一、義所緣觀:義,即道理或境界,正尋思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稱為義所緣觀。例如修不淨觀,依不淨增上正法,聽聞受持增上力故,由等引地如理作意解了其義,知道此不淨實為不淨深可厭逆,其性朽穢、惡臭、生臭,由如是等種種行相,於先所聞依諸不淨所說正法,解了其義,名為於諸不淨尋思其義。
義所緣觀,也可以說是六事差別所緣觀的總說,其餘五種觀,可說是別相觀。
二、事所緣觀:正尋思內身、外境,即內事、外事二事,名為事所緣觀。例如修不淨觀時,觀察自己活著時的身體,內含髮、毛、爪、齒乃至大便、小便等不淨物是不清淨的;又觀察自己的身體死的時候,變成屍體時會有青、瘀、膿、爛、膨脹等不淨,也是不清淨的。
三、相所緣觀:正尋思諸法的自相、共相二相,名為相所緣觀。例如修不淨觀時,於內身中所有穢朽不淨發起勝解,了知身中有髮毛等廣說乃至腦膜小便,又於如是身中所有多不淨物,攝為二界發起勝解,所謂地界及水界;始於髮毛乃至大便等生起地勝解,始於淚汗乃至小便等生起水勝解,如此名為依內不淨尋思自相。又於外身的屍體諸不淨物,由青瘀等種種行相發起勝解。從死屍死經一日乃至七日,從青瘀乃至骨鎖、變壞等詳細思惟觀察,如實了知外不淨相,是名尋思外諸所有不淨自相。尋思不淨共相,是指若內身的外部淨色相還沒有變壞,若在外身已有變壞不淨色相現前,由在內身不淨色相平等法性相似法性發起勝解,能自了知我淨色相也有如是同彼外身變壞不淨色相的平等法性,若諸有情成就如是淨色相者,彼淨色相也有如是同彼外身不淨色相的法性,是名尋思不淨共相。
四、品所緣觀:正尋思諸法的黑白二品,尋思黑品有過失災患,尋思白品有功德勝利,名為品所緣觀。例如修不淨觀時,作是思惟:若我於彼諸淨色相不淨法性不如實知,於內於外諸淨色相發起貪欲便為顛倒,黑品所攝,是有諍法、有苦、有害、有諸災患、有遍燒惱,由是因緣發起當來生老病死、愁歎憂苦,種種擾惱;若我於彼諸淨色相不淨法性,如實隨觀便無顛倒,白品所攝,是無諍法、無苦、無害、廣說乃至由此因緣能滅當來生老病死、乃至擾惱。若諸黑品,我今於彼不應忍受,應斷應遣;若諸白品,我今於彼未生應生,生已令住增長廣大,如是名為尋思彼品。
五、時所緣觀:正尋思所緣事於過去未來現在三時的相狀,名時所緣觀。如修不淨觀時,作是思惟:若內所有諸淨色相在現在世,若外所有不淨色相也在現在世;諸過去世曾淨色相,彼於過去雖有淨相,而今現在如是次第種種不淨;諸現在世我之所有似淨色相,此淨色相於現在世雖有淨相,於未來世當有淨色,無有是處。我此色身去來今世,曾經有如是相,當來有如是相,現有如是相,不會超過如是不淨法性,如是名為尋思於時。
六、道理所緣觀:正尋思所緣事的四種道理,包括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及法爾道理,名道理所緣觀。例如修不淨觀時,作是思惟:若內若外都無有我有情可得,或說為淨或說不淨,唯有色相、唯有身形,於中假想施設言論,謂之為淨、或為不淨;又如說言壽煖及與識,若棄捨身時離執持而臥,無所思如木,既死沒已漸次變壞分位可知,謂青瘀等乃至骨鎖;今我此身先業煩惱之所引發,父母不淨和合所生,糜飯等食之所增長,此因此緣此由藉故,雖暫時有諸淨色相似可了知,而內身中若內若外,於常常時種種不淨皆悉充滿,如是名依世俗勝義、及以因緣觀待道理尋思彼理。其它三種道理如本論卷30所說可知。
《披》謂或三事觀等者:初,即三門毗鉢舍那。次,即四種毗鉢舍那。後,即六事差別所緣毗鉢舍那。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三十卷十一頁2518)
最初所說三事觀,稱為三門毗鉢舍那。其次所說四行觀,就是四種毗鉢舍那。後面所說六事差別所緣觀,是六事差別所緣毗鉢舍那。在〈聲聞地〉卷30,1008頁中有詳細說明。
寅六、作意
第六科作意,說明七種作意。
云何作意?謂七種作意。了相等,如前說。
什麼是作意?是指七種作意: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
寅七、教授
第七科教授,說明五種教授。
云何教授?謂五種教授。一、教教授,二、證教授,三、次第教授,四、無倒教授,五、神變教授。
什麼是教授?是指教導傳授佛法,可以歸納成五類:
一、教教授,根據佛的聖教,教導傳授佛法。
二、證教授,教導傳授修證佛法的真理。
三、次第教授,根據時節、時間,以及眾生的根器,有次序、次第的教導授觀行法門。
四、無倒教授,在前三種教授時,必須應機,沒有顛倒及錯亂。
五、神變教授,授與神通令他度化眾生。這是在成就聖道以後的境界,教授六種神通,來折伏度化眾生。有三種神通可以包含所有的神變教授。1. 神足通,能隨意變現,飛行自在,一切所為,無有障礙。能變大為小、變小為大,可以穿牆入地,可以做種種的變現,這是神境神變的教授。2. 他心通,能知道眾生心裡在想什麼,由此可以施展記說神變,指導眾生如何修行。3. 教誡神變,依漏盡通指導眾生修止觀煩惱斷除。
《披》謂五種教授等者: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七卷二十一頁2317)
五種教授等,在〈聲聞地〉卷27,937頁有詳細說明應當了知。
寅八、德
第八科德,說明功德。
云何德?謂無量、解脫等。如句中已說。
什麼是德?是指四無量、八解脫等眾多的功德,在前文句中已經說過了。
寅九、菩提
第九科菩提,就是覺悟的智慧,在佛法裡面是不共外道,最殊勝的功德就是菩提、智慧。
云何菩提?謂三種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什麼是菩提?是指三種菩提。一、聲聞菩提,阿羅漢的智慧;二、獨覺菩提,辟支佛的智慧;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無上正等正覺,是佛的智慧。菩提是正覺的智慧。
第十科聖教,說明聖教的內涵。
云何聖教?謂授以歸依,制立學處,施設說聽,建立師徒,施論、戒論、生天之論,訶欲愛味,示欲過失,顯說雜染及清淨法,教導出離及與遠離,稱讚功德,乃至廣說無量無邊清淨品法。
什麼是聖教?佛的教導要略的歸納有幾個次第:
一、授以歸依:傳授佛弟子們歸投依靠三寶。眾生發心修行之初,必須歸向依止佛法僧寶,則所修所證,有所憑據,而不惑於外道邪魔之見。
二、制立學處:如來觀見十種勝利,於毘奈耶中,為諸弟子們制立學處,使弟子們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以此為基礎,進一步修習止觀成就世間的禪定及出世間的聖道。
三、施設說聽:用名言施設安立種種學處,說明如何正確地說法,如何正確地聽法?恭敬聽聞有什麼好處?聽法必須有什麼態度?這些在〈菩薩地〉有說,在〈攝事分〉也有解釋。佛在聖教裡面也這樣教佛弟子們。
四、建立師徒:建立安立聖教的大師,傳授聖教的紹師即第一弟子,如彼尊者舍利子等,隨順聖教的襲師,包括軌範師、親教師,或同法者、能開悟者、令憶念者等諸師;又建立弟子應信順師教乃至安住梵行等,如〈攝異門分〉卷83所說應知。
五、施論:說明自性施乃至此世他世樂施等種種與布施有關的言論。本論多處說到布施之事,如〈有尋有伺地〉、〈聲聞地〉、〈菩薩地〉、〈決擇分〉、〈攝異門分〉等。
六、戒論:說明自性戒乃至此世他世樂戒等種種與持戒有關的言論。本論多處說到持戒之事,如〈有尋有伺地〉、〈聲聞地〉、〈菩薩地〉、〈決擇分〉、〈攝異門分〉等。
七、生天之論:說明受持五戒、十善等能生天的言論。
八、訶欲愛味:訶斥對欲有愛味,如愛箭入心如中毒箭,受大憂苦或致殞歿,或說愛味諸欲貪著受用,如蛇所螫,若於現法中對欲有愛味,沒有對治,猶如船破水漸盈溢,招集當來生老病等種種苦惱,如論中諸處都有說明。
九、示欲過失:開示佛弟子們,欲有種種過失災患。如〈思所成地〉卷16說:諸欲如枯骨,亦如軟肉段,如草炬相似,猶如大火坑,譬如蟒毒蛇,亦如夢所見,如借莊嚴具,如樹端熟果等,有諸多過失。
十、顯說雜染及清淨法:聖教明顯的開示佛弟子們雜染法,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等,及種種的清淨法,如四聖諦、戒定慧、三十七道品等。
十一、教導出離及遠離:教導佛弟子們如何出離三界欲的煩惱,及如何身遠離、心遠離等。
十二、稱讚功德:稱讚八勝處、十遍處,佛菩薩的神變、神通、四無礙辯等有種種的功德。
乃至廣說無量無邊清淨品法。乃至是省略之詞,還有無量無邊清淨的法,這都是聖教的內容。
《披》謂授以歸依等者:此中歸依,如決擇分釋。(陵本六十四卷一頁5071)制立學處,如聲聞地釋。(陵本二十八卷一頁2323)施設說聽,如攝釋分釋。(陵本八十一卷十七頁6218)施論、戒論、生天之論,乃至稱讚功德,當知此為善說正法者初時所作無倒言論。於諸欲中,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故。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四頁2086)無量無邊清淨品法,當知此說諸出世道相應言論。
授以歸依等者,在〈決擇‧聞所成慧地〉卷64,2045頁已說。制立學處,怎麼樣制戒呢?在〈聲聞地〉有解釋。〈攝決擇分〉也決擇到制戒的問題,在〈聲聞地〉卷28,939頁有說。施設說聽,如〈攝釋分〉卷81,2462頁裡面,說到怎麼樣宣說及聽聞正法。
施論、戒論、生天之論,乃至稱讚功德,善說正法的人所要說的法,是沒有錯誤的法,告訴眾生必須布施、持戒才能夠生天,這稱為施論、戒論、生天之論,乃至稱讚功德。於諸欲中,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欲有種種的過患,需要出離,出離以後內心就會清淨。在〈聲聞地〉卷25,879頁有詳細的說明。無量無邊清淨品法,這是說出世間的四聖諦、十二緣起、六波羅蜜等,與出世間相應的佛法。
壬三、攝聖教義相2 癸一、徵起
第三科攝聖教義相,攝是含攝,有十種法可以含攝佛的聖教裡面的道理,分二科;第一科徵起,問起這個問題。
什麼是攝聖教義相呢?
癸二、列釋10 子一、能修習法
第二科列舉,列舉出來解釋,分十科;第一科能修習法。
攝聖教義相中有能修習法,是指於諸善法專志所作、相續所作、方便勤修。這是能夠攝聖教義相,對於種種善法,六度萬行、三十七道品、止觀等善法,能專心修學,不要今天做,明天不做,或者散亂心太重都不能成就;還要相續沒有間斷的修各種善法,常常修止觀的方便,精進的修持,就可以得到佛的聖教義相,就知道什麼是佛法。印順法師當初為了了解什麼是佛法?而將佛法研究得非常深入透徹,變成一位大思想家。想要攝聖教義相,必須對佛的種種善法,專心而且相續沒有間斷,勤修止觀,才能夠得到真正的佛法。
《披》有能修習法等者:謂能勤修諸善方便,是名能修習法。方便有二。一、殷重,二、無間。如次名為專志所作、相續所作應知。
能精勤修習諸善法的方便,是名能修習法。得到聖教的方法有二種:
一、殷重,要殷切慎重,對這件事是認真、專心的,心繫屬在佛法中。
二、無間,要沒有間斷,相續熏習戒定慧,從佛弟子們出家到死以前,都要不斷的熏修戒定慧。如此稱為專志所作、相續所作。
子二、所修習法
第二科所修習法,說明所修習法。
有所修習法。謂所有諸善法。
有所修習法,是指所有的各種善法都是佛弟子們應該修習的。
《披》有所修習法等者:此中善法,通世出世應知。
這其中的善法,是通於世間及出世間應該知道。世間的善法指布施、持戒、禪定等,出世間的善法指四念住乃至無上菩提等,都是佛弟子們應當修習的。
子三、有過患法
第三科有過患法,說明有過患法。
有有過患法。謂應遍知法。
有有過患法,是指應該遍知的法,就是苦諦。包括生老病死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五蘊熾盛苦等,都是有過患的法,是佛弟子們應該普遍的了知的法。
《披》謂應遍知法者:此說苦諦所攝諸法應知。
此處說苦諦所攝諸法,都是有過患的法,名應遍知法。
子四、有染汙法
第四科有染汙法,說明有染汙的煩惱。
有有染汙法。謂應不著、制伏,初應斷法。
有有染汙法,是指應該不執著,必須制伏,最初應該斷除的煩惱。佛法裡面開示有染汙法,就是集諦,包括各式各樣的煩惱,主要就是愛。對於有染汙法,應該要不執著,修習四念處,以制伏、斷除煩惱。
《披》謂應不著制伏初應斷法者:此說集諦所攝諸法應知。應正思擇,厭壞對治,名應不著。應正修習,伏斷對治,名應制伏。
此處說集諦所攝諸法應當了知。應當正確思惟簡擇,修厭壞對治,欲界生死之苦、煩惱惑業之集,深生厭惡而起大加行,修於聖道以對治所厭壞的苦、集,稱為應不著。應當正確思惟簡擇,修伏斷對治,了知一切煩惱惑業能招生死之苦,因此修無間道以斷除惑業,從無間道之後,入於解脫道,則能攝持所斷之煩惱,不令更起,稱為應制伏。
第五科障礙法,說明有障礙法。
有障礙法。謂違逆現觀究竟法。
有障礙法,是指會障礙行者得現觀究竟的法。
《披》謂違逆現觀究竟法者:此說薩迦耶見,及彼相應諸法應知。
違逆現觀究竟法,是指薩迦耶見,就是我、我所見,及與我、我所見相應的各種煩惱法應當了知。前面〈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有說過很多,在聖教裡開示的不外乎是這類道理。
子六、隨順法
第六科隨順法,就是道諦。
有隨順法。謂隨順現觀究竟法。
有隨順法,指隨順證得現觀究竟的法。如戒定慧等都是隨順行者現前觀察諸法實相,使令能達到究竟,通達諸法實相的方法。
《披》謂隨順現觀究竟法者:此說道諦所攝諸法應知。
此處說三十七菩提分法等道諦所攝諸法,能隨順行者現前觀察諸法實相,都是隨順現觀究竟法,應當了知。
子七、真如所攝法
第七科真如所攝法,說明真如所攝法。
有真如所攝法。謂應覺悟法。
有真如所攝法,指應該要覺悟的法。真如、法界、實際等,諸法的真實相,真實不變的道理,都是應該要覺悟的法。
《披》謂應覺悟法者:此說滅諦所攝諸法應知。
應覺悟法,這是說滅諦所攝諸法,就是涅槃,這些都是佛教中所開示的道理。
子八、勝德所攝法
第八科勝德所攝法,說明勝德所攝法。
有勝德所攝法。謂所應引發法。
有勝德所攝法,殊勝功德所攝法,是指行者修習佛法以後,所應引發各式各樣的殊勝功德,如六神通、四無礙辯、十力、四無畏等,稱為勝德所攝法。
子九、隨順世間法
第九科隨順世間法,說明隨順世間法。
有隨順世間法。謂應習、應斷,及斷已現行法。
有隨順世間法,是指世間善法是應該修習的,世間的染汙法應該斷除,阿羅漢已經斷除三界愛見煩惱,但還會現行種種的善法,名斷已現行法。
《披》謂應習應斷等者:世間善法,說名應習。世間染法,說名應斷。若阿羅漢諸漏已盡,彼相續中所有世間善法,名斷已現行法。
世間的善法:施戒修,應該都要修習,名為應習。世間的染汙法,種種的愛取煩惱,應該要斷除,名為應斷。阿羅漢愛見煩惱已經斷盡,在未入涅槃前他的色受想行識,還會繼續有種種世間的善法,名為斷已現行法。
子十、得究竟法
第十科得究竟法,說明得究竟法。
有得究竟法。謂究竟自義所應證法。
有得到究竟的法,是指究竟自己義利所應證的法。自義,就是涅槃。涅槃是最究竟的境界,是行者應該證得的法,名為得究竟法。
《披》謂究竟自義所應證法者:諸漏永盡,心善解脫,是名究竟自義。無學正見、正思惟,乃至無學正解脫、正智,是名所應證法。
究竟自義所應證法,是指煩惱永遠淨除,心裡能夠圓滿的解脫,名為究竟自義。無學的八正道,加上正解脫、正智,稱為所應證法,也名為證究竟法。所以,攝聖教義相,以這十種法相,可包含全部佛所說的道理:
一、教導行者能怎麼樣修習佛法。
二、開示弟子們所要修習的法,所有的法、禪定、聖道都是行者所要修習的。
三、有過患法,開示弟子們種種苦諦的道理。
四、有染汙法,開示弟子們集諦的道理。
五、障礙法,開示弟子們種種煩惱的相貌。
六、隨順法,開示弟子們道諦,就是三十七道品、戒定慧等。
七、真如所攝法,開示弟子們滅諦的境界,什麼稱為真如?什麼稱為法性?什麼稱為實際?這也是佛法所說的範圍。
八、聖德所攝法,說明聖人殊勝的功德,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六神通、八勝處、八解脫、十遍處等殊勝的功德。
九、隨順世間法,世間善法應習,不善法應斷,或阿羅漢世間的善法,都是屬於隨順世間法。
十、得究竟法,無學的正見乃至正智,正解脫,稱為得究竟法。
全部加起來這十種相貌,就含蓋所有的佛法所開示的內容,這就是攝聖教義相。
壬四、佛教所應知處相2 癸一、徵
第四科佛教所應知處相,說明佛教所應了知的法相,這裏開示很多的名相,從一開示到十,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什麼是佛教所應知處相?學習佛法應該要知道的法相是什麼?從一種開始,次第增一,一直開示到十種,加起來總共有六百七十四種名相。
癸二、釋10 子一、一種3 丑一、標列
第二科釋,解釋,分十科;第一科一種,先說明一種,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當知此中,一切有情住有三種。謂日別住、盡壽住、善法可愛生展轉住。
應該知道這其中,一切有情能夠安住繼續活下去有三種安住的形式:一、日別住,二、盡壽住,三、善法可愛生展轉住。
丑二、配釋
第二科配釋,配合解釋。
初由食增上力,第二由命行增上力,第三由於諸善法不放逸增上力。
一、日別住,是由食增上力:由於飲食的關係,由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四食,有情才能夠存活下來,個別的安住,這是食的增上力,使有情安住。
二、盡壽住,由命行增上力:有情的壽命還存在是因為命根還在,有命根任持使令有情能夠盡壽安住。命根是通於聲聞乘的說法,以大乘說法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在,才有壽命存在。
三、善法可愛生展轉住,由於諸善法不放逸增上力,善法可以感得可愛的果報,有情依止可愛果報還可以展轉相續,常常行善,由此能消災延壽,福業大了,壽命也會增上。以善法功德不放逸的力量,也可以任持有情的生命繼續安住。
丑三、料簡
第三科料簡,詳細的思惟簡擇一下。
於諸不善、無記法中,亦有相似不放逸法,如於殺生等事及威儀工巧等中審諦而作。然於善法不放逸者,於現法中乃至能得般涅槃故,於後法中往善趣故,多有所作。
在種種的不善、無記法當中,也有世俗所謂的不放逸,也有精進的相貌,可是所精進的內容是錯的,譬如殺盜淫妄等不善法,或者是無記法,如行住坐臥等威儀、或做種種的工巧事業,如做桌子、椅子等,審諦而作,也是不放逸詳細的、真實的認真做,只可惜所作無法增長功德,甚至招來過患。眾生能夠修學善法不放逸、精進而行,則在現生的生命當中,乃至修行到最高程度能夠證入涅槃;或者是現生沒有辦法,則於來生中的生命體,也一定往生人天的善趣,還可以繼續修行。善法功能很多,稱為多有所作。修學善法可以使可愛福業增長,會有可愛的生命體展轉的安住,稱為善法可愛生增展轉住。若能持續修戒定慧,繼續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修種種的善法,自己的生命才會可愛,也會展轉增上安住。
《披》謂日別住等者:有情自體,於日日中,由四食力任持不壞,名日別住。由命根力,於彼彼處所生自體任持相續,乃至壽盡以為邊際,名盡壽住。由修善法,感可愛生,依可愛生復修善法,如是展轉因果相續,是名善法可愛生展轉住。
有情的自體,於日常相續中,由段食、悅意觸食、意思食、識食四食的力量任持生命不會壞滅,名為日別住。由於過去生的業力,使命根有相續的力量,使得於不同處所受生的自體能夠任持相續,乃至到壽盡為止,以壽盡為邊際,名為盡壽住。死有三種:一、福盡故死。二、壽盡故死。三、不避不平等住故死。這三種因緣可以使有情死。一種是福報用盡了會死,一種是壽命盡了也會死,由此不只要修福更要惜福,這樣就可以延長壽命。一種是不避不平等,不應該過度的放逸,過度的放逸也會早死,乃至天人也是一樣,本來天人的壽命可以很長,其中意憤天與戲妄天,因遊戲太過度而早死,或是生氣過度而早死,這是不避不平等。不要讓自己大喜、大怒、大憂、大懼,這些事情會使自己的生命提早結束。命根是一項重要的因素,時間到了就要死。
另一種有情生命體活得很有意義,由有善的循環,宿世修持善法,生生能得可愛的果報。有可愛的果報,就有能力修習善法。如常常布施、持戒,來生會有錢。有錢、有閒時就能再來修學善法。因持戒的關係,身體好、體力又強,可以修戒定慧,而且容易成就聖道。這些善法要多修,「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來生能依止可愛的生命體繼續修善法,乃至能夠成就無上菩提,使令自己能展轉因果相續增上,是名善法可愛生展轉住。
子二、二種21 丑一、攝諸戲論
第二科二種,佛教所應知處相,作一個佛教徒應該了解的道理,列出二十一類,每一類歸納成二種,這是佛菩薩的智慧,分二十一科;第一科攝諸戲論,說明攝諸戲論的法。
復次,依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有二種法,能攝一切諸戲論事。謂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之法。
其次,依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有六識、六根、與六塵的二種法,能含攝一切所有的戲論事。包括能取法,及彼所依及所取之法。這是指能取的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及所依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所取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是戲論所感得的,能引無義不能引有義,使得有情受到種種的苦報。有情的心識依根緣境能夠了別種種的境界,由於意識的虛妄分別,起了種種的煩惱,造種種的業,感得種種的苦果,惑業苦不斷的流轉,稱為戲論事。
《披》依有情世間及器世間等者:一切有為,或異不異及二俱非有相可得,於此若問、若答、若思,是名戲論。諸有為法,是所戲論,名戲論事。決擇分說:無為諸法,非所戲論,唯有為滅之所顯故。(陵本六十五卷十五頁5200)翻彼,應知有為名戲論事。有情世間,諸行所攝心心所法,名能取法;有色諸根,名所依法;一切所緣,名所取法。若器世間,諸行所攝唯為所緣,是所取法。由是故說依二世間,有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之法,能攝一切諸戲論事。
一切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有為法,討論此法與彼法是不同或相同的,及它是異或是不異的,或是非異非不異,分別這些事情,是因為內心有這些名言,有名言就會有相,有種種的法相,而做出種種的虛妄分別,而於種種法提出問題或回答、或者思惟簡擇,這些都是戲論。戲論的內容是有為法,不外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凡夫一定在這上面活動,稱為戲論事。學習佛法,使用名言是種善巧,應該要依據名言來通達佛法,當通達法的究竟實相時,名言也是個戲論,也要放下,它是有階段性的。玅境長老常說:讀世間的博士不如得未到地定的殊勝。
〈攝決擇分〉說:無為諸法不是戲論的境界,有為法滅了才能夠顯現無為諸法,只有涅槃不是戲論,其他都是戲論。如〈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5,2089頁所說。《金剛經》中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是在說明有為法都是戲論事。五蘊形成種種世間,這些色受想行識的諸行所攝的心心所法,稱為能取法。心心所能了別各式各樣的境界,能取各式各樣的境界,但,心心所能夠活動必須依止眼耳鼻舌身意諸根才能發識,因此六根稱為所依法。心心所所緣慮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是所取的法。若器世間,是有為諸行所攝唯為所緣,名所取法。因此說依有情世間與器世間這二種世間,有六識的能取法,及六根的所依、所取之六塵法,能含攝一切諸戲論事。
丑二、雜染根本2 寅一、世間攝
第二科雜染根本,染汙是不善,不善是煩惱,這是雜染根本,分二科;第一科世間攝,說明世間所攝的雜染根本。
又諸世間略有二種雜染根本,能引無義無利雜染。謂於真實無正解行,及彼為先希求無義。
又諸世間的境界要略而言有二種雜染的根本,能引發沒有意義、沒有利益的事,無利是指無法得到涅槃的利益,對於一切法的真實相,沒有真正的、正確的理解。因為有無明,不明白我空、法空的真理,無明是雜染的根本。有無明就會有愛,由於無明為先而希求這無意義的事情。例如世間人不明白事情的真相,就會染汙希求三界的果報。這二種雜染,就是最根本的雜染,無明與愛,這是屬於世間的。
此處若據《國譯一切經》增二法門分為24門,但是《瑜伽師地論分門記》則分為22門,請參閱(大正85,827a7);韓清淨居士分為21門。
寅二、外道攝
第二科外道攝,屬於外道的雜染根本。
又正法外,若諸沙門、若婆羅門,略有二種雜染根本。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推求我常,推求我斷。
又除了正法外,包括沙門、婆羅門,要略而言有二種雜染的根本。是指依薩迦耶見,執於所執之我、我所之事法,而生起斷常二見。推求「我」死後常住不變,或認為「我」死後就斷絕消滅。外道由我執無明而生起的斷常二見,這是執著片面極端之見解,又名邊執見。
《披》略有二種雜染根本等者:此中二種,謂無明、愛。謂於真實無正解行,是即無明。及彼為先希求無義,是即為愛。
此處所說世間二種雜染根本,是指無明及愛。對於法的真實相沒有正確的理解,這樣的心行,就是「無明」;及以無明為先而希求沒有意義的事情,這就是愛。
丑三、眾苦根本
第三科眾苦根本,說明有情的眾苦根本。
又諸有情略有二種眾苦根本。謂於有漏法喜愛俱行所有期願,及非理所引厭離俱行所有期願。
又一切有情要略歸納有二種眾苦根本:
一、有情對有煩惱流漏的色受想行識五蘊喜愛俱行,而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五蘊生起種種的自體愛,這種喜愛俱行所有期願,名「有愛」。
二、非理所引,不如佛法所說的真理所引發的,厭離俱行,覺得生命太苦,想要自殺,這種厭離俱行所有的期願,名「無有愛」。
有的人太愛生命,有的人不愛生命。太愛生命引發種種的苦惱,是輪轉生死的根本;不愛生命,以死滿足期願,死了也一樣不能出離生死解決問題,所以,「有愛」及「無有愛」,都是生死流轉眾苦的根本。
《披》略有二種眾苦根本等者:此中二種,所謂有愛及無有愛,如次應知。
此中的二種,是指有愛、與無有愛,都是生死流轉眾苦的根本,如所說的次第應該知道。
丑四、教授教誡相違順法2 寅一、舉相違
第四科教授教誡相違順法,教授教誡互相違背及互相隨順的法,分二科;第一科舉相違,舉出相違的情形。
又有二種師及弟子教授教誡相違之法。謂諸弟子不能堪忍教誨語言;及師倒見,習行邪行。
又師長教授弟子修習戒定慧,有二種相違情況:
一、弟子不能堪忍教誨語言,對於師長的教導,弟子不能依教奉行,不受教當然是沒有教導的效果。
二、師長本身有錯誤的思想,不按照經論說,與佛所開示的教授教誡是相違背的,而且習行邪行,有種種惡法的邪行,用自己的意見及經驗在教導弟子。
一種是弟子的錯誤,一種是師長的錯誤;弟子不受教,老師沒有正見正行,這種教授教誡不合理,是黑品的,能夠使令有情生起染汙,當然達不到教授教誡的功能了。
寅二、例相順
第二科例相順,例說相順情形。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如果弟子能受教,老師也有正見,而且行為也是正行,隨順教授教誡,就能使令弟子成就戒定慧的功德。老師有很多種,有的是有倒見、沒有邪行,有的是有邪行、沒有倒見,有種種情況,這都是不如法的、不及格的。但如弟子與師長能同心同事二俱和合,依佛所開示的教法,學習與教授就是白品,能夠令內心清淨,於聖道中行。
丑五、違順正行2 寅一、舉違越
第五科違順正行,違背正行或隨順正行,分二科;第一科,舉違越,違越正行的情況。
又有二法,甚能違越世出世間正行境界。謂於自非法增上所生不可愛果無有顧慮,於所作罪無有羞恥;及於現法他所殺縛衰退等事無有顧慮,於所作罪無有羞恥。
又有二種法,能違背逾越世間的正行與出世間的正行。世間的正行可以使令有情得到增上生,出世間的正行可以使令有情得到決定勝。世間的正行必須修五戒、十善或修禪定,斷除種種的惡法。出世間的正行必須修戒定慧、四念住等成就聖道。有二種法會障礙得到增上生和決定勝,就是無慚和無愧二法,一種是對於將來,一種是對於現在,沒有慚愧心。
一、於自己造的非法增上所生的不可愛果,這是指將來。對於作這種惡事,以此為因,增上所生來生會有不可愛的果報。這是對所做惡業會生重大惡報,沒有顧慮,因此對於所造的罪業沒有羞恥心,這件事能違越世出世間的正行。
二、於現在做惡事,會被他人或政府、警察捉去繫縛關起來或是處以重刑,或使自己的金錢、財產或各方面都有衰退,也沒有顧慮,想做就做,於所作罪沒有慚愧心,這也是違越世出世間的正行境界。
寅二、例隨順
第二科例隨順,例說隨順的情形。
與這類黑品相違背的,應當知道就是白品的羞恥及慚愧心二法。如果有慚愧心的人,做錯事,現前會害怕他人知道或處罰,對將來會得到不可愛的果報也擔心害怕,因而有羞恥及慚愧心,具足羞恥及慚愧心這二法就是白品。
《披》又有二法甚能違越世出世間正行境界等者:此中二法,謂生後法罪業,及生現法罪業,如次應釋。由此二法,違越世間增上生道及出世間決定勝道,是名違越世出世間正行境界。
這其中的二法,是指生後法的罪業,及生現法的罪業,如其次第應當如此解釋。
一、生後法罪業:將來的生命體,稱為後法,將來的生命體會有罪過,因為殺別人就會被別人殺,或是體弱多病、壽命短促等。
二、現在也有罪過:現在如果造業也一樣會被殺或得到現生的刑罰。
以上二法,違越世間增上生道、及出世間決定勝道,是名違越世出世間正行境界。
如果做了惡事,還會感覺不好意思,這種人還可以救的。玅境長老說:「小偷比強盜還好一點。」為什麼呢?小偷不敢讓人家看到,還不好意思偷偷去拿,強盜是當面搶劫的,這就更惡了。當然都是不好的!不過有些人做惡事會不安心,做惡事賺來的錢想要贖罪就拿去布施了,但惡事做了還是要受業果的,不可不慎。
在《慈雲雜誌》登出,有一個人從一出生一直生病不斷,據說他向觀音菩薩請問他為什麼會這樣?結果觀世音菩薩告訴他:「是殺業太重。」於是他在很痛苦之下,寫一篇告白:「向十方法界一切眾生懺悔」,登在《慈雲雜誌》的最後一頁。所以,惡業是不可以作,作了現在有罪過,來生也是有罪報的。
丑六、無倒建立
第六科無倒建立,說明有二種沒有顛倒的建立。
又有二種無倒建立,能令行者少用功力,住於梵行,終不唐捐。一、正立學處。若有違越,便獲大罪;若不違越,便生大福。二、正立出離。令違越者速復出離。
又有二種沒有錯誤、沒有顛倒的建立,能使令修行人,不須太用力就能安住於離欲的梵行,所有的努力不會白白的浪費,不會沒有成果。
一、正立學處,身口意三業安住在淨戒中,就聲聞乘來說,要安住在別解脫法的境界,若大乘的學處,則包括戒定慧。如果有違越犯戒的時候,便會獲得很大的罪過;若不犯戒,就能得到很大的福報,並且能依戒修定,依定修慧,《大方廣佛華嚴經》卷6〈8 賢首菩薩品〉:「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行者若能堅持淨戒,就能少用功力,住於梵行,而無虛功。
二、正立出離,應使違越戒律,迅速懺悔,出離所犯。如果有犯戒,應當依照佛法所安立的懺悔法懺悔還淨。這是依正立學處、及正立出離二種方法,使行者少用功力,安住於梵行。
《披》又有二種無倒建立等者:此中正立學處,謂增上戒學。正立出離,謂發露悔法。
此處所說正立學處,是指增上戒學。正立出離,是指發露懺悔法。身口意要安住淨戒,如果有錯要立刻發露懺悔出離所犯,這是二種方法,使令行者安住於梵行,終不虛擲所努力的成果。
丑七、得自他利
第七科得自他利,說明得自他利的二法。
又有二法,能令作者得自他利。一、居遠離者,心常安定現法樂住;二、居憒鬧者,有來求法,時時為說,能令正法相續久住。
又有二種法,可以使令造作者成就自己的利益及他人的利益。
一、居遠離者,居住在遠離憒鬧的地方,心裡常常安定,將心安住在一個所緣境上,修習現法樂住的禪定,依止禪定可修毘鉢舍那觀,乃至成就聖道。
二、居憒鬧者,如果是住在城市中比較多人住的地方,有人要來學習佛法,也要為他人演說,這樣能令正法相續久住,這是利他的行為。所以,自己要修行,也為他人說法,這樣就能自利利他。學佛者不論到哪裡,必須記得常常熏習佛法,如果所在處所沒有佛法流傳,也可以自己創造,可以開個佛學班,因為開佛學班自己就必需準備、研究及深入佛法,令心在清淨的所緣上轉,常常熏習,佛法就能常住自心。
第八科令入現觀或諸根熟,說明令入現觀或諸根熟的二法。
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內正作意、外聞他音二因緣故,於現法中入諦現觀,或令當來諸根成熟。
又有二種方法,能使令有情因自己正確的如理作意,及外聞他音,聽聞善知識佛法的教授的二種因緣,於現法中證入四諦現觀,或是現生雖不能成就,來生信、進、念、定、慧的善根也能夠成熟,而證入四諦現觀乃至證得涅槃。
《披》或令當來諸根成熟者:此中諸根,謂信、精進、念、定,及慧。於當來世能入現觀,或般涅槃,是名諸根成熟。
這其中的諸根成熟,是指信、進、念、定、慧五種善根,將來能夠入聖諦現觀或者入涅槃,稱為諸根成熟。
一、於因所生法,正通達因。
一、於因所生法,正通達因。第一種方法是由聽聞善知識說法後,於因緣所生的法,通達一切法都是由因所生的,不是不平等因,也不是無因生的;不是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對於十因四緣五果能夠正確的通達,由此如理作意,就能通達緣起,斷除無明,於現生證入諦現觀,或來生令諸根成熟。
《披》於因所生法正通達因者:有尋有伺地說:於因無知云何?謂起不如理分別,或計無因,或計自在、世性、士夫、中間等不平等因所有無知。如是於因無知,於從因所生諸行亦爾。(陵本九卷十七頁709)彼說無知,此說通達,翻彼應釋。
〈有尋有伺地〉卷9,293頁說:什麼是於因無知?是指對緣起法生起不如理的分別,或者執著是無因而有的,或執著大自在天創造的,或者執著世性,外道執著宇宙一切法剛開始是冥性所創造的,等到冥性創出來了,稱為世性,最後世性不滿意這種境界,希望回到自己的自性,就透過修行來回歸自己的自性,這是不平等因;或執著由士夫、大梵天或者其他的人所創造的,「中間」是指大梵天等,執著這個世界是大梵天等創造的,這些都是不平等因。因為他們可以創造有情,他們自己卻不被創造。
如是於緣起法所有的無知、無明,稱為於因無知。由於對於因不能通達,從因所生的有為法是無我、無我所,也是不知道。〈有尋有伺地〉說無知,此處說通達,因為無明,所以於因無知,現在不要有無明,所以,就必須通達因,這是反過來說。
二、於如來所說所有甚深相似甚深空相應經,一切緣性及諸緣起,隨順作意數數思惟。
二、對於佛所說的甚深的;離言說的、勝義諦的三無性空教法性及相似甚深的、世俗諦的三性有教,所說一切緣性,即是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或者緣起法的真實性即圓成實性,及諸緣起: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等法義,隨順經中所說如理作意,數數思惟,就能證入聖諦現觀,如果不能成就聖道,也能令今生煩惱減輕,來生善根成熟。
甚深的空相應經,有很多種解釋,如大乘般若系統的經典、或唯識《解深密經》說勝義我空、法空的經典,都可以說是甚深的空相應經;若依《瑜伽論記》卷5說:於如來所說所有甚深經,是指《解深密經》等三性顯了教,相似甚深空相應經,是指般若等與此甚深經相似。緣起空無我的法性甚深,而緣起相宛然而現,名相似甚深。空無我的法性不離緣起法相,所以行者不能離開緣起法思惟空無我的法性,因此於勝義的甚深空性及世俗所說的相似甚深的緣起法相都必須如理作意,數數思惟,才能入諦現觀,令善根成熟。
《披》甚深相似甚深空相應經等者:空無我性,非定有無,故名甚深。經中依此說勝義空、內空、外空等眾多差別,是名甚深空相應經。又緣起支雖離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離顯現而說。故世尊說:緣起甚深。如有尋有伺地說。(陵本十卷十六頁812)由是說言相似甚深。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是名一切緣性。十二有支,名諸緣起。
空,一切法空或者一切法無我,這種體性不決定是有,也不決定是無,不是凡夫所能思議的,這種境界在沒有觸證以前,只能用尋思分別,因此名為甚深。經中依此勝義的法空或我空,或者說內空、外空等眾多的差別,稱為甚深空相應經。又緣起十二有支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只是惑業苦的流轉,雖然沒有有情、沒有造作業者、沒有領受果報者,然而相似不離顯現而說。因此佛說:「緣起的道理甚深」,如〈有尋有伺地〉卷10,336頁所說。又雖然五蘊中沒有作者也沒有受者,佛隨順世俗安立,某一個人造什麼業、得什麼果,不離顯現的法相假安立而說,稱為相似甚深。因緣的體性,包括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名為一切緣性。十二有支,名為諸緣起。
丑九、令證通慧
第九科令證通慧,說明令證通慧的二法。
又有二法,能令根熟補特伽羅速證通慧。一、於教授教誡遠離諂誑;二、厭離為先,身語意行離諸調戲。
又有二種方法,能使令信、進、念、定、慧善根成熟的有情迅速證得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
一、於教授教誡遠離諂誑。對於佛菩薩及善知識所教授的定慧、教誡的戒,應當遠離諂媚與欺誑,不能表面上接受,心裡沒有接受,生出諂媚與欺誑;應當正直、無諂,才能迅速證得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如《大乘寶要義論》卷5說:「無熱惱經說:有二種法,於一切智心而為障礙,所謂一誑二諂;有其二法是無障礙,一正直二無諂。」佛在《大寶積經》卷57說:難陀,若有丈夫稟性質直遠離諂誑,於晨朝時來至我這裡,我以善法隨機教示,他依教奉行到黃昏時自己陳述所得;我在黃昏時以法教示,他依教奉行到第二天早上陳述所得。難陀,我的善法,若能依教奉行現法就能證悟,能除熱惱,善應時機,易為方便,是自覺法,善為覆護。若親自與我面前聞所說法,順於寂靜,能趣菩提,是我所知。因此你們現見有自利,有他利及自他二俱利之佛法應常修學,於出家法謹慎行之,不要空過,如此當獲得殊勝果證,無為安樂,受施主供給衣食臥具病藥等物,令施主獲得大福利,獲得殊勝果報,尊貴廣大。
二、厭離為先,身語意行離諸調戲。心中應當厭離三界苦果,攝護諸根,身語意三業遠離掉動戲論,才能迅速證得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如《淨心戒觀法》卷1說:「為何世尊在世時,弟子們都能得聖道及生天中?回答:因為佛在世時,弟子們依次第而學,不越毘尼,入道有方。五年習戒,夜則修定攝心守境,安處林野不畜餘食,少欲慚愧,一心諦觀無常不淨,離諸調戲意不散亂,舉動進止恒令淨潔,無惡姿容,先意問訊,以是善緣悉得道迹。」
什麼稱為成熟?這一生可以證得聖諦現觀,就說是成熟了。一般說內凡位:煖、頂、忍、世第一位,「煖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忍不墮惡趣,第一入離生」。這是指根熟補特伽羅,至少要內凡位以上,一直到未到地定可以修毘鉢舍那觀,這樣的人能速證通慧,他很快的可以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
《披》一於教授教誡遠離諂誑等者:謂修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故,名於教授教誡遠離諂誑;及修正語、正業、正命故,是名厭離為先,身語意行離諸調戲。總略而言,初修慧攝,後修戒攝,由是故說二法能令速證通慧。
必須修習正確的知見、正確的思惟、正確的精進,稱為於教授教誡遠離諂誑。必須修習正語,說話要與佛法相應;正業,一切時三業必須正知而住;正命,財富的來源要正確,稱為厭離為先,這樣做身語意行就會遠離諸戲論了。總體要略而說,前面第一種歸納成修慧所攝,修慧必須修習止觀,至少要成就未到地定才進入修慧的階段;修習止觀,必須遠離諂誑,具足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才能依止觀證得實相。後所說的正語、正業、正命是修戒所攝,由這二種法能夠使令行者很快的成就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
丑十、令梵行者共住安樂
第十科令梵行者共住安樂,有二種法,能讓同修離欲梵行者安樂得住在一起。
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展轉皆得安樂而住。一者、堪忍他所逼惱,二者、自不逼惱於他。
又有二種方法,使令居住在一處所修離欲行的同梵行者,展轉都能安樂而住。若彼此的教育程度、家庭背景、思想都不同,忽然要聚集在一起,要怎麼樣才可以安樂而住呢?怎麼樣才不會發生衝突?
一、要能夠堪忍,能忍他人的逼迫惱害。
二、自己不要逼迫惱害他人。
修行人若遇同梵行者以身捶杖、以語惡罵,以意瞋嫉,或種種逼迫惱害,都能忍受。若同梵行者逼惱自身,此時若能憶念六波羅蜜,捨身命財,施身命故,不吝身故,則能成就檀波羅蜜行;雖有楚痛,心無散亂,則能成就持戒波羅蜜行;若他人逼惱自身之時,願度此人忍受不報復,則能成就忍辱波羅蜜行;若以堅固精進,不捨菩提心故,不厭世間修諸功德,則能成就精進波羅蜜行;若他人逼惱自身之時,應當攝念,是身猶如草木瓦石影壁,如幻無常無我須臾壞滅,如是觀已,則能成就智慧波羅蜜行。他人對自己的語惱忍辱及意惱忍辱道理也是一樣。反之,修行菩薩不應以身語意逼迫惱害他人。若修行菩薩,能如是善巧方便,則能圓滿六波羅蜜行不退菩提,又不以身語意逼迫惱害他人,則能令同梵行者彼此安樂而住。
第十一科令梵行者互無違諍,行者大家在一起不會有違背諍論的事情出現。
又有二法,令居一處同梵行者,未生違諍遮令不生,其已生者速令止息,無鬥、無訟、無諍、無競。一者、展轉互起慈心,二者、平等受用財法。
又有二種方法,使令居住在一處共同修離欲的同梵行者,於違背、諍論事尚未發生前,可以遮止它使令不發生,如果已經發生,能令迅速使令停止息滅,使得同梵行者共處都能沒有鬥諍、沒有訴訟、沒有諍論、沒有競爭。如果這二法做好了,就不會有鬥訟、諍競的事情發生了。
一、展轉互起慈心,展轉就是彼此相互,生起慈悲心。能在一起都是有緣,應當互相照顧,生起慈悲心。
二、平等受用財法,有財、有法大家要平等受用,不要貪財、不要吝法,有好的法應當與大家共享,大眾的財應當平等受用,如果這件事做好了,有財、有法樂安住。大家住在一起互相有慈悲心,又平等受用財法,就不會有違諍,就能和合。和合的僧團,力量很大,能住持正法,令正法久住。
丑十二、令得定地清淨梵行
第十二科令得定地清淨梵行,使令行者得到禪定的梵行,也有二種方法。
又有二法,速令心住,得三摩地清淨梵行。一者、憶持久遠所作、所說增上力故,若有所犯,如法悔除;若無所犯,便生歡喜;晝夜隨學,嘗無懈廢。二者、於身語意一切事業能正了知增上力故,於諸過失終無違犯。
又有二種方法,使令行者的心能夠迅速安住,成就三摩地(禪定)清淨離欲的梵行。
一、回憶很久以前身所作的事,口所說的話,以這種正憶念的增上力,如果有過失,能迅速如法懺悔淨除;如果沒有違犯,心中生起歡喜;不論白天或晚上都要隨順清淨的戒來學習,不要懈怠,也不廢棄清淨的戒。
二、於身語意所造作的一切事業,能正確了知的增上力,以此正知的力量,於所有的過失始終都不違犯。
由此可知正憶念及正知的智慧這二法,能令行者持戒清淨,迅速成就禪定。
《披》又有二法速令心住得三摩地清淨梵行等者:此中二法,謂念及慧。由念力故,速令心住。由慧力故,得三摩地清淨梵行。
這其中的二法,是指念及慧:
一、由於念力的關係,能將罪過懺悔清淨,心安住在所緣境上,很快的成就禪定。
二、由慧力故,能夠正確的了知,身語意三業正知而住而不犯戒,能令心很快的證得三摩地的清淨梵行。
由此因緣,亦無憂悔,隨生歡喜,廣說乃至解脫知見。
由於這種持戒清淨的因緣,就不會憂愁後悔,隨順生起歡喜,乃至自己知道已經成就解脫的知見。
《披》由此因緣至解脫知見者:依初因緣,說無憂悔,隨生歡喜,由是速令心住。依此因緣,得四法跡,是名清淨梵行。四法跡者,謂無貪、無瞋、正念、正定。由無貪、無瞋,能持尸羅蘊法義。正念,能持三摩地蘊法義。正定,能持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法義。如顯揚論說。(顯揚二卷十八頁)今於此中略不具說,唯舉最後解脫知見,故於中間置乃至言。
由於最初正念的因緣,能將罪過懺悔清淨,戒淨則無悔、歡、喜、安、樂,因此能迅速令心安住所緣而得定。依據這樣的因緣,可以得到四法跡,稱為清淨梵行。四法跡,是指無貪、無瞋、正念、正定。由於心裡沒有貪、瞋,身語也就沒有貪瞋的行動表現,能持戒清淨,積聚及守持眾多法義。總之,戒法持得很好,戒體也會很清淨。法體行相也會修得很莊嚴,戒法、戒相都很如法,戒體可以增長,戒行清淨。
正念,具有正念之明記不忘的力量,就能夠攝持屬於三摩地蘊的法義。
正定,具有正定能攝持慧蘊的法義,得到很多的智慧,攝持解脫蘊的法義,解脫貪瞋癡的煩惱,攝持解脫知見蘊的法義,有智慧已經知道解脫了。如《顯揚聖教論》卷2,18頁所說。現在省略不具足說出,只舉最後解脫知見,事實還上包括慧蘊及解脫蘊等,因此於中間安置「乃至」這句話。這是說到使令定地清淨的梵行。《披尋記》認為「念」與「慧」,由正念無犯,無悔、歡喜安樂乃至得定;由正定能持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法義。換個角度也可以說,第一個是「念」,第二個是「正知而住」,要隨時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不容易犯過。
丑十三、能越眾苦
第十三科能越眾苦,說明能超越眾苦的二法。
又有二法,能越眾苦。謂能超越諸惡趣苦,及能超越生死大苦。一者、深見現法、當來諸過患故,遠離惡行;二者、心常安定,精勤修習菩提分法。
又有二種法,能令行者超越種種苦,包括超越三惡道的苦,也能夠超越生死大苦。
一、深見在現法中如果造了惡行、當來會有種種的過失災患,被他人捕捉、殺縛、謾罵等等,甚至墮到三惡道,所以能持戒或修禪定遠離惡行。
二、心常安定,常常精勤修習世間道的禪定及出世間道四念住等三十七菩提分法。
總之,必須持戒清淨,遠離惡行,還要精勤修習世間道及出世間道的止觀,才能超越生死大苦。
《披》又有二法能越眾苦等者:此中二法,謂世間道、出世間道,如次配釋應知。
此中的二法,是指世間道、及出世間道,如其次第配合解釋應該知道。
一、世間道,用世間的方法就可以遠離惡行,譬如持八關齋戒可以不墮三惡道,遠離八難,八難裡面就有一個是三惡道,所以,持戒就可以遠離三惡道,這是世間的方法,稱為世間道。或者修禪定也可以遠離欲界的十惡行。
二、出世間道,以禪定為依,修四聖諦,及三十七道品等觀行,證得無漏的無分別智,出離世間,才能真正超越生死大苦。
丑十四、令修斷等得安樂住
第十四科令修斷等得安樂住,說明令修斷等得安樂住的二法。
又有二法,能令修斷居遠離者得安樂住。一者、於諸境界不生雜染,無惡尋伺擾亂其心;二者、凡所噉食,要為利益,稱量消化,能隨順斷,令身調適。
又有二法,能令修行斷除煩惱的人居住在遠離處,內心能夠安樂住:
一、六根緣著六境的時候,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必須修根律儀,不生起貪瞋癡的煩惱,遠離欲、恚、害乃至家勢相應等諸惡尋伺的擾亂內心。
二、凡受用飲食,要為修道的利益而食,為成道業,方受此食;必須稱量而食,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太少沒力氣,太多消化不良,如果不消化再吃就會有病了;必須隨順修習止觀斷除煩惱,令四大所成的色身調和安適,才能夠修行順利;否則,今天頭痛,明天肚子痛,想要來聽法都沒有辦法,何況是坐在禪堂修止觀?
《披》又有二法能令修斷居遠離者得安樂住等者:此中二法,謂修根律儀,及於食知量,如次配釋應知。
又有二法能令修斷居遠離者、得安樂住等者,是指修根律儀、與於食知量,如其次第配合起來解釋應當了知。
第十五科令修善品時無虛度,善品,誦經、念佛、持咒、修止觀屬於都是善品,時間不會空過,也有二種方法。
又有二法,令修善品諸苾芻等時無虛度。一者、於諸根境正勤方便研究法相;二者、知時知量,少習睡眠。
又有二種方法,使令修止觀的比丘們,時間不會空過:
一、於諸根境正勤方便研究法相:能以諸根緣諸善法境界,以正精進勤修聖教方便,時時如理作意,研究種種法相及法義。
二、知時知量,少習睡眠。於正勤精進中,能知煩惱正起時、煩惱將起時、煩惱不起時、如何對治煩惱、並且能剎那相續對治煩惱,名為知時;於勤精進善知其量,是指1. 了知於什麼時候應勤精進:於應行時而行,乃至於應解睡眠時而解睡眠;2. 了知於什麼處所應勤精進:於閑林或在道場,或居內院或經行處應修精進;3. 於什麼事應修精進:應勤行勤住乃至勤解睡眠勞倦;4. 應修所有精進到什麼程度:能善知量而修精進,不要因此令心太沈下或太掉舉;應當勤修悎寤瑜伽,初夜、後夜都要精進修習止觀。
以上所說行者,第一應於解門上加功用行,第二應於行門上知時知量,少習睡眠,精進修習止觀;如此解行並進,就不會空過光陰了。
《披》又有二法令修善品諸苾芻等時無虛度等者:此中二法,所謂經行及與宴坐,如次配釋應知。由於初夜後夜常勤修習悎寤瑜伽,為除惛沈睡眠障故,說此二法,令修善品諸苾芻等時無虛度。
此中所說的二法,是指經行及宴坐,如其次第配合解釋應當了知。由於初夜與後夜,恆常精勤修習悎寤瑜伽,為了除去惛沈睡眠障的原因,而說此二法,能使令修習善品的各個苾芻等的時間不會虛度。
丑十六、成壞增上心學慧學2 寅一、舉能壞
第十六科成壞增上心學慧學,說明成壞增上心學慧學的二法,分二科;第一科,舉能壞,舉出能破壞的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
又有二法,能壞增上心學、慧學。一者、建立邪學,違越正學,及懷猶豫;二者、增益、損減邪見決定。
有二種法會破壞增上心學及增上慧學。
一、建立邪學,「學」有不同的解釋,可以說是戒學處,或是戒定慧都可以包括在學處裡面。此處指若建立錯誤的戒學,或是違背佛法的戒學,會破壞增上心學;而對佛法心懷猶豫,會破壞增上慧學。
二、增益、損減的邪見決定。於所知境增益自性及差別,或於諸見中增益第一及清淨故,名增益見。於五取蘊所,知無我境,增益我我所自性,是名薩迦耶見;於增益我常無常差別。是名邊執見;於諸惡見增益為第一,是見取見;於見取見增益清淨,執錯誤的身護語護,是名戒禁取見。以上四種都是增益見。於邪見中多分是損減見,於所知境損減一切都無,如無因論斷見論等,撥無因果,撥無三性法,是名損減邪見。
總之,若對佛法有疑惑,沒有正信,不能受持淨戒,及心裡有增益、損減的邪見,缺乏正信及正見,就會破壞所要修的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
寅二、例能成
第二科例能成,例說能成的白品二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二法。
與上述黑品相違,應當知道就是具有正信能受持淨戒,及具足正見這白品的二法。如果行者對於佛法沒有疑惑能受持淨戒,又有正見,遠離增益、損減二種執著,就能成就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
《披》又有二法能壞增上心學慧學等者:此中二法,謂疑、邪見,如文可知。
有二法能破壞增上心學慧學,是指疑與邪見,反過來就是正信與正見。所以,有信與正見,就可以成就「定」與「慧」。
丑十七、令成熟者速入現觀
第十七科令成熟者速入現觀,說明能令成熟者速入現觀的二法。
又有二法,能令已集菩提資糧未入現觀補特伽羅速入現觀。一者、思惟現在、過去自他衰盛,二者、勤修諦行所攝無倒作意。
又有二種方法,能使已經集聚菩提資糧,但尚未成就聖諦現觀的行者,很快的證入聖諦現觀:
一、思惟現在、過去,自己或者是他人,衰敗的情況或者是興盛的情況,就是思惟「無常」的道理。現在很健康可是過二天又生病了,過去看他很不好,現在又轉好了。這些衰或盛的事都是無常的,常常要修人生是無常的,現在雖還沒有老病死,可是將來必定要老病死,觀諸蘊都是無常的,由此厭離三界。
二、勤修諦行所攝無倒作意,如理作意,精進修習四諦。四諦有十六行相,苦諦:無常、苦、空、無我;集諦:因、集、生、緣;滅諦:滅、靜、妙、離;道諦:道、如、行、出。於此十六觀行沒有錯誤的如理作意,就可以使令尚未成就現觀的有情速入現觀。
《披》又有二法至無倒作意者:此中二法,謂厭及欣,如次配釋應知。謂自衰損及他衰損,現在會遇正現前時,如理作意數思惟故,成可厭處。若自興盛及他興盛,過去盡滅離變壞時,如理作意數思惟故,成可厭處。如聲聞地說。(陵本三十一卷十八頁2605)是名思惟現在、過去自他衰盛。
又有二法至無倒作意者,歸納成二種,第一是厭離,第二是欣樂,厭離世間,欣樂聖道出世間法,如其次第配合解釋應當了知。自己碰到不好的事情或者他人碰到衰損的事情,都要常常修無常觀,如理作意數數思惟,不要怨天尤人,深見世間是無常的,就會厭離這個世間。如果自己有興盛的事,由於無常變異也會成為可厭之處,因為如意的事短暫不可恃,轉眼就已經過去。衰,是思惟苦苦;盛,應思惟壞苦,每個人過去都曾經歷各種盛、衰之事,當這些事已經過去,而且已經變壞、離散、盡滅時,能以如理作意、數數思惟、觀察,體驗苦苦、壞苦的無常、變壞、不可恃,使成可厭處,知道世間的榮華富貴,如孔子所說:「於我如浮雲」,佛法正理,更說世間是不可得的,是名思惟現在、過去自他衰盛。如〈聲聞地〉卷31,1036頁所說。總之,是「厭」與「欣」,要修無常觀,四諦十六行相,如理作意。
丑十八、令速圓滿離垢梵行
第十八科令速圓滿離垢梵行,使令行者的梵行很快的圓滿,遠離愛見煩惱垢穢證得阿羅漢果。
又有二法,令觀行者最極究竟離垢梵行速得圓滿。一者、修諦現觀;二者、於後離欲方便勤修,於諸等至無有愛味,離諸障難。
又有二種方法使令修觀的行者,最極究竟圓滿,達到最高的境界,遠離愛見煩惱的塵垢,修離欲的梵行很快的圓滿。
一、修諦現觀,是指修四聖諦十六行觀證得現觀,以現觀智慧斷除無明惑業的繫縛,而得究竟解脫。
二、於後離欲方便,於證得聖諦現觀以後,還要繼續斷除欲界的煩惱,精進的修禪定,令心離對禪定的愛味及種種障難,由此而得究竟解脫。
《披》又有二法至離諸障難者:此中二法,謂慧解脫及心解脫,如次配釋應知。聲聞地說:阿羅漢果,至極究竟,畢竟無垢,畢竟證得梵行邊際,乃至廣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09)此中最極究竟離垢梵行速得圓滿,如彼應知。
又有二種方法,包括慧解脫及心解脫,如其次第配合解釋應當了知。能使令行者成就阿羅漢果。
一、慧解脫,加強行者的觀行,不用得到很深的定,只要繼續以現觀智慧斷除無明惑業的繫縛,而得解脫,名慧解脫。
二、心解脫,依離欲方便,令心解脫貪瞋癡,成就阿羅漢果。
〈聲聞地〉說:阿羅漢果,是至極究竟,畢竟斷除煩惱垢染,畢竟證得梵行邊際,遠離三界欲乃至廣說。這其中最極究竟離垢梵行速得圓滿,說的就是阿羅漢的境界,如〈聲聞地〉卷34,1117所說應當了知。
第十九科令速引發一切勝德,說明能迅速引發一切殊勝功德的二種方法。
又有二法,令觀行者速能引發世出世間一切勝德。一者、九相住心;二者、由六種事,以正定心思擇諸法。如聲聞地當廣分別。
又有二種方法,使令修止觀的行者,很快能夠引發世間的禪定或出世間無漏的聖道,神通、四無礙辯等一切殊勝的功德。
一、九相住心,內住、等住、安住、靜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名九相住心。
二、六種事,就是修不淨觀等各種觀行的六事,包括:義、事、相、品、時、理,由這六個角度來修毘鉢舍那,以正定心思惟簡擇諸法。於〈聲聞地〉將會詳細分別。
《披》又有二法至當廣分別者:此中二法,謂奢摩他、毗鉢舍那,如次配釋應知。聲聞地中廣釋其相。(陵本三十卷九頁2511)
這其中二法,指奢摩他的止、毗鉢舍那的觀,如其次第配合解釋應當了知。在〈聲聞地〉卷30,1005~1009頁有詳細解釋這二法的相狀。
丑二十、諸觀行者清淨差別
第二十科諸觀行者清淨差別,說明二種諸觀行者的清淨差別。
又觀行者有二種淨。謂作意淨及所依淨。於三世中遠離愚癡,智清淨故,名作意淨;遠離三界諸煩惱品麤重法故,名所依淨。
又修觀行的人有二種清淨差別,指作意淨、及所依淨。
一、作意淨,如理作意清淨;於過去、現在、未來遠離愚癡,不執著有真實的我、有真實的法,智慧清淨了,稱為作意淨。
二、所依淨,所依止的身心也得到清淨。身心遠離欲界、色界、無色界種種的煩惱麤重,阿賴耶識的煩惱種子斷除煩惱種子,稱為所依淨,果報也就此清淨了。
《披》又觀行者有二種淨等者:於三世行,遠離無明,如理作意相應,名作意淨。遠離三界身心麤重,謂所依淨。
於過去、現在、未來遠離無明,與如理作意相應,名為作意淨。遠離三界身心的粗重,稱為所依淨。
丑二十一、心解脫者內證差別
第二十一科心解脫者內證差別,說明二種心解脫的阿羅漢,內心成就的功德差別。
又有二法,心善解脫諸阿羅漢內自所證。一者、於現法中苦因永盡;二者、由此為先,當來世苦畢竟不生。
又有二種法,心善解脫諸阿羅漢內自所證的功德差別:
一、在現在的生命體中,苦因:煩惱的種子永遠斷除了,成就「盡智」。
二、有「盡智」以後,將來會有「無生智」,不會再來三界受生。
《披》又有二法至畢竟不生者:此中二法,所謂盡智及無生智,如次配釋應知。
這其中所說的二法,是指阿羅漢的盡智及無生智,如其次第配合解釋應當了知。盡智,是於無學位所起的智慧,即已斷盡一切煩惱,通達我已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也就是斷盡煩惱時所生的自信智,屬於無漏智。無生智,於無學位所起了知一切法無生之智。這是阿羅漢滅盡一切煩惱,遠離生滅變化的究竟智慧;於四諦已自知苦、斷集、修道、證滅,又更遍知無「知、斷、修、證」的無漏智。又已遍知斷盡欲、有、無明之三漏及結縛、隨眠等不再生起,因此名無生智。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十三(本卷全)